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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开展全国网络演出剧(节)目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精品 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网络演出剧(节)目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精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将开展相关项目申报工作,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和范围

申报主体:依法成立的网络演出剧(节)目经营单位、文艺表演团体、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

申报范围:2023年播出的网络演出剧(节)目。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的进口网络演出剧(节)目应已通过内容审查并获得批准文号;申报的国产网络演出剧(节)目应已完成备案并获得备案文号。

(二)申报项目思想性、艺术性强,受人民群众欢迎,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申报项目具有创新性、代表性和行业可推广性,创新性包含技术创新、内容创新、盈利模式创新等多方面。

(四)申报主体两年内无严重违反《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的情形。

三、申报材料

(一)全国网络演出剧(节)目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精品项目申报表。

(二)申报主体资质证明(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三)申报项目剧本、图、视频、相关报道等资料。图片不超过10张,每张图片分辨率不低于1920x1080,不大于10MB。视频文件5份,1份为网络演出剧(节)目完整内容,其余4份时间不超过5分钟,并可展现网络演出剧(节)目特色或精彩内容,视频分辨率不低于1920x1080,外文剧目应配中外文双语字幕。图片和视频的命名方式为“编号-图片或视频描述-项目名称”。

(四)申报单位承诺书。

四、工作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按照申报要求,填写《全国网络演出剧(节)目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精品项目申报表》和《申报单位承诺书》(见附件1、附件2),并附申报主体资质证明,申报项目剧本、图片、视频、相关报道等资料,申报单位须确保申报作品不存在版权方面和技术方面的争议。申报主体于2024年2月16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北京演出娱乐行业协会(纸质版邮寄至邮寄地址,电子版发电子邮箱)。

(二)市文旅局指导北京演出娱乐行业协会对各单位推荐项目名录进行审核,择优推荐。

五、组织实施

我局指导北京演出娱乐行业协会开展北京市优秀网络演出剧(节)目项目的组织申报、材料审核和推荐等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

北京演出娱乐行业协会 贾新辉

电    话:010-66250060 13552215666 

电子邮箱:xumengmeng@whlyj.beijing.gov.cn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美惠大厦四单元1003,邮编100027(信封上注明“双效统一项目申报”)

特此通知。

附件:

1. 全国网络演出剧(节)目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精品项目申报表

2. 申报单位承诺书

3. 全国网络演出剧(节)目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精品项目评选维度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