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公开征求《“北京市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命名和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为了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乡镇街道文化品牌建设,推动全市民间文化艺术资源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进一步提升市民群众的文化获得感,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在广泛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北京市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命名和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8号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公共服务处(邮政编码:100028)。请在信封上注明“《北京市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命名和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bjggwh421@sina.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0日。来信来函以邮戳时间为准。(联系人:徐妤函;联系电话:85157012)


附件:1.《“北京市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命名和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关于《“北京市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命名和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