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北京市接待入境过夜游情况

2024年北京市接待入境过夜游情况
单位:人次
主要客源国(地区)2024年1-2月
游客人数上年同期增长%
合计25496951419395.9
中国台湾158693286382.9
中国澳门1687834102.3
中国香港375188832324.8
外国人19989538467419.7
亚洲小计8637717814384.9
日本177107121148.7
韩国94562616261.5
蒙古77011591384
印度尼西亚44532721537.1
马来西亚85255711393
菲律宾1105214416.4
新加坡91571571482.9
泰国59541088447.2
印度3119419644.4
越南15671141274.6
缅甸14229389.7
朝鲜887151487.4
巴基斯坦694283145.2
亚洲其他159071774796.7
欧洲小计590348234617
英国91581342582.4
法国6103763699.9
德国108502240384.4
意大利3525568520.6
瑞士1015250306
瑞典1012199408.5
俄罗斯1446110181320.5
西班牙1985227774.4
欧洲其他109251627571.5
美洲小计337527943324.9
美国285416331350.8
加拿大51551594223.4
美洲其他5618211.1
大洋洲小计79271386471.9
澳大利亚65151121481.2
新西兰1127198469.2
大洋洲其他28567325.4
非洲小计63012118197.5
其他小计6504972569.1
入境过夜游统计范围、采集渠道及主要指标解释
一、统计范围
重点住宿业单位。
二、采集渠道
重点住宿业单位按照《北京市文化和旅游统计制度》要求通过统计数据集中采集平台上报统计数据,其他住宿设施、亲友家接待数据通过推算获得,两者相加得到入境游客总量。
三、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入境游客指报告期内在北京观光游览、休闲度假、探亲访友、保健疗养、购物娱乐、学习交流、会议培训或开展经济、文化、体育、宗教等活动的外国人、港澳台同胞等游客。入境游客包括入境过夜游客和入境一日游客。
入境过夜游客:指入境游客中在北京的旅游住宿单位内至少停留一夜的外国人、港澳台同胞。

入境过夜游客不包括下列人员:
(1)应邀来华访问的政府部长以上官员及其随行人员;
(2)外国驻华使领官员、外交人员以及随行的家庭服务人员和受赡养者;
(3)常驻中国(大陆)一年以上的外国专家、留学生、记者、商务机构人员等;
(4)乘坐国际航班过境不需要通过护照检查进入中国(大陆)口岸的中转旅客;  
(5)边境地区往来的边民;
(6)回大陆定居的港澳台同胞;
(7)已在中国(大陆)定居的外国人和原已出境又返回中国(大陆)定居的外国侨民;
(8)归国的中国(大陆)出国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