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民委办公厅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第七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剧目遴选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本届文艺会演北京市参演剧目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10月8日。
申报作品须为2021年第六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之后创作,或创作时间在此之前但经过创新或较大修改加工、艺术水准有显著提高的作品。
申报作品应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正确的中华民族历史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以中华民族大团结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凝聚精神力量。作品内容应主要反映各民族交融汇聚成多元一体中华民族的历史进程,反映中国共产党开辟和拓展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取得的伟大成就,反映各族儿女在新时代同心共筑中国梦、团结奋进新征程的恢宏图景,反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和各民族文化互鉴融通的最新成果。作品应具有强烈的时代气息和鲜明的民族特色,鼓励运用多姿多彩的少数民族艺术形式,从我国各民族各具特色的文化中提炼出蕴含的共同中华文化底蕴,增强各族人民的中华文化认同。
申报作品可采用歌剧、舞剧、音乐剧、话剧、戏曲、音乐会、儿童剧、曲艺、文艺晚会等舞台艺术形式。
各单位可单独创作,同时鼓励与民族地区、天津、河北等省市单位联合创作剧目,申报时须明确一家牵头申报单位,对剧目审核、演出组织负主体责任。联合申报单位均应参与剧目创作演出,共同组成主创团队、演出团队,严禁挂名申报。鼓励申报基层文艺团体的剧目。如申报剧目质量达不到遴选要求,将无法入选。
入选剧目每台在京演出2~3场。
1.《第七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参选剧目申报表》(见附件),同时报送word版和盖章扫描版。
2.每台申报剧目的完整版视频资料(视频格式为MP4,分辨率1080p,带字幕,视频名须注明申报单位+剧目名称)、节目单、戏剧类作品剧本。
请将相关材料上传到百度网盘链接,并将链接报送至邮箱:wljysc@whlyj.beijing.gov.cn,邮件主题命名为:“第七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参选剧目-申报单位”。联系人:赵老师55525773,逾期不再受理。
1.申报单位应履行著作权审定职责。申报的作品,须确定无著作权争议或纠纷,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申报即视为同意主办单位在合理范围内使用作品的相关著作权益,包括用于相关宣传、开展展演展播、制作出版视频集锦等。
2.申报单位应履行意识形态审核职责,确保申报剧目无意识形态和价值导向问题。
3.申报单位应履行人员资质审查职责,严禁违法违规、失德失范产生不良影响的人员参加剧目创作排演。
4.联合申报剧目的上述审核事项,由各申报单位共同把关,牵头单位负总责。
附件:第七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参选剧目申报表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