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保证保险试点承保机构(第一批)公开征选公告


为积极推动旅行社合规健康高质量发展,根据《文化和旅游部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抓好金融政策落实进一步支持演出企业和旅行社等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的通知》(文旅产业发〔2021〕41号)及《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加强政策扶持进一步支持旅行社发展的通知》(文旅市场发〔2021〕60号)要求,经文化和旅游部批复同意,我市决定开展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保证保险(以下称“保证金保险”)试点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择优征选第一批不超过5家保险公司作为我市保证金保险试点工作承保机构,具体内容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具有合法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且具备在北京市区域内开展保证保险业务的资质与条件。

(二)在北京设有分支机构且实际开展业务,或具有可持续的足够能力为北京市旅行社投保、被保险旅游者索赔提供全天候服务,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三)保险产品及相应的保险条款符合本通知附件1《保证金保证保险产品要求及说明》内容,且相关产品的保险条款及费率已在金融监管部门备案。

(四)指定专门部门负责管理保证金保险业务,并建立完善的组织架构和专业的人才队伍;建立覆盖保前风险审核、保后监测管理的业务流程;具有完善的保单审批的核心业务操作系统;具有健全的保证保险业务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符合金融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监管要求。

(五)具有完整的信息化技术对接能力,对本试点工作涉及的保单承保、发票开具、索赔进度查询、案件数据及材料传输、赔款支付及追偿等数据信息,能够实现与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管理模块数据互通。

二、服务承诺

(一)遵守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关于本试点工作的各项要求,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通知附件1《保证金保证保险产品要求及说明》内容。

(二)积极配合北京市、区文化和旅游部门做好保证金的管理工作,并具备与之匹配的相应工作人员和措施。

(三)积极配合本试点工作的宣导、培训、推广等活动。

(四)因超出本通知附件1《保证金保证保险产品要求及说明》规定的保险责任范围支付赔款,导致投保旅行社保险金额减少时,按减少金额承担保全义务。

(五)愿意做到附件2《北京市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保证保险承保机构服务承诺书》服务承诺内容。

三、进度要求

(一)能够在2024年3月15日前正式实现与市文化和旅游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管理模块数据互通,实现投保、理赔等信息实时更新。

(二)保证金保险产品在2024年3月22日前正式上线售卖。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材料清单

以下申报材料均需加盖本保险公司公章及骑缝章,一式两份:

1.北京市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保证保险承保机构服务承诺书;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4.公司基本情况介绍、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情况介绍;

5.保证金保证保险条款及费率规章,并提供产品注册号及备案号;

6.服务内容及计划,其中理赔服务应明确具体理赔时效;

7.申报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专门负责保证金保险业务的管理部门人员名单(含职务及联系方式);

9.保险公司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申报截止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7日(周四)17:00。通过电子邮件、挂号信或中国邮政速递物流寄送申报的,以可查询的寄出时间为准。

(三)申报方式

1.现场申报。申报材料受理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留庄路1号院1号楼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老师 010-55525782/55525778/55525781(受理时段:9:30-11:30,14:00-17:00);

2.电子邮件申报。申报材料电子扫描版(加盖公章及骑缝章)发送至shichangyichu@whlyj.beijing.gov.cn,标题请注明“xx单位保证金保证保险试点承保机构申报材料”。通过电子邮件申报的,需在申报截止时间前,补充将纸质版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及骑缝章后,现场递送至我局,或通过挂号信、中国邮政速递物流方式邮寄。邮寄地址及收件信息:北京市通州区留庄路1号院1号楼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管理一处 陈老师 010-55525782/55525778/55525781。


附件1:保证金保证保险产品要求及说明

附件2:北京市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保证保险承保机构服务承诺书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