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文化和旅游局,经开区宣传文化部:
现将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要求与评价>(LB/T075-2019)实施工作的通知》(办市场发【2021】44号)(以下简称《通知》,详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各区结合工作实际,自愿推荐本辖区内1家单位申报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
各区文化和旅游局要指导申报单位按《通知》要求填报《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申请评定报告书》(详见附件2),并形成初审意见后(加盖各区文旅局公章),汇总其他申报材料(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经营许可证、荣誉证书等相关证照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于2021年5月31日前报送至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行业管理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hangyeguanlichu@whlyj.beijing.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
1.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要求与评价>(LB/T075-2019)实施工作的通知
2.国家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申请评定报告书
3.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要求与评价(LB/T075-2019)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4月13日
(联系人:孙非 李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