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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化馆(北京文化艺术活动中心、北京市文化旅游志愿者服务中心)2024年度单位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文化局部分事业单位的函》(京编办事〔2005〕83号),设立北京文化艺术活动中心,根据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京编委〔2021〕147号),将北京文化艺术活动中心更名为北京市文化馆,是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北京市文化馆内设10个部门。

北京市文化馆的主要职责是:策划、组织、开展各类市级群众性文化艺术活动;培训、辅导群众文化艺术业务骨干;组织开展各类群众文化艺术创作、比赛、演出、展览等;开展文化志愿者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基层文化馆、文化站(中心)开展群众文化工作,研究、探讨群众文化艺术活动工作理论与规律;开展对外群众文化艺术交流;组织开展群众文化理论研究;开展网络信息化建设,丰富线上群众文化服务内容,指导各区文化馆开展数字化服务,并形成数据对接;承担本馆演出、展览等场所的运营服务。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6,751.24万元,比上年减少225.15万元,下降3.23%。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602.87万元,比上年增加324.52万元,增长5.17%。

1.财政拨款收入6,579.3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6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579.3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6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23.5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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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6,331.16万元,比上年减少357.12万元,下降5.34%,其中:基本支出2,861.3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5.19%;项目支出3,469.8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4.8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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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718.77万元,比上年减少157.73万元,下降2.29%。主要原因:自搬入北京市文化馆新馆址,不再租用外部办公场所,相应减少办公用房租用支出的资金投入。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07.8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类):教育支出202.9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2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104.8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6.7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209.72万元,2024年度决算202.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77%。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209.72万元,2024年度决算202.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77%。主要原因:本年培训形式多转为线上,节约部分经费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 2024年度年初预算5,992.81万元,2024年度决算6,104.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87%。其中:

“文化和旅游”(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5,992.81万元,2024年度决算6,104.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87%。主要原因:为满足群众对高品质文化服务的需求,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增加用于购置数字化教学设备的预算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859.95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62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3.66万元减少3.0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本单位无此项经费。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1.16万元减少1.16万元。主要原因: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市委市政府厉行节约工作要求,本年未发生此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0.62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2.50万元减少1.88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本单位无此项经费。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0.62万元,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减少公车支出。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31.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9.6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11.9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51.5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0.6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57.5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4.4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文化馆共有车辆1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1台。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本单位安排的用于基层文化队伍、群众文化创作等方面培训的支出。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反映本单位安排的组织群众文化活动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4年度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