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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剧院2024年度单位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性质

北京京剧院根据《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京编委[2021]147号)设立,为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二)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京剧院内设17个部门,主要职责为承担京剧艺术研究、普及推广、境内外交流等工作,创作舞台艺术作品,创作演出优秀剧目;承担京剧艺术创作表演人才培养、京剧艺术培训等工作,开展相关艺术经营活动。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27,773.45万元,比上年增加128.39万元,增长0.46%。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4,510.27万元,比上年增加789.55万元,增长3.33%。

1.财政拨款收入20,576.0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83.9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576.0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83.9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3,704.8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5.11%;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229.3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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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4,605.17万元,比上年减少24.37万元,下降0.10%,其中:基本支出18,466.3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5.05%;项目支出6,138.8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4.9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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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0,895.49万元,比上年减少310.95万元,下降1.47%。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我单位在职人员有所减少,基本经费支出减少;二是本年度我单位积极安排非财结余资金作为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846.0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3.3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842.7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9.9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3.31万元,2024年度决算3.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3.31万元,2024年度决算3.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与年初预算一致。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9,616.67万元,2024年度决算20,842.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25%。其中:

“文化和旅游”(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9,616.67万元,2024年度决算20,842.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25%。主要原因:为保障正常艺术生产增加的项目经费资金投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6,355.41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3.40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7.74万元减少4.3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14万元减少0.14万元。主要原因:2024年本单位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全年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3.4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7.60万元减少4.2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本单位无此项经费。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3.40万元,主要原因: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压减此项支出。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范围之内。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73.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7.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65.8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46.2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7.8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13.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2.02%。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京剧院共有车辆6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3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本单位用于培训的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艺术表演团体(项):反映本单位用于机构运转及演出创排工作的支出。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反映本单位其他用于演出创排、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4年度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