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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综合事务中心2024年度单位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综合事务中心是根据《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京编委〔2021〕147号)设立的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由原北京市文化局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离退休人员服务中心、北京旅游大厦管理处、北京市文化局资产监管事务中心四家单位整合后组建。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综合事务中心内设9个科室。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综合事务中心职责为:承担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综合服务保障、离退休人员服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方面事务性工作;承担北京旅游大厦的运行管理工作。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4,002.39万元,比上年减少934.75万元,下降18.93%。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439.08万元,比上年减少827.17万元,下降19.39%。

1.财政拨款收入3,438.0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38.0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1.0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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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279.38万元,比上年减少899.83万元,下降21.53%,其中:基本支出2,181.7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6.53%;项目支出1,097.6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3.4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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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438.06万元,比上年减少887.66万元,下降20.52%。主要原因:单位搬迁副中心办公,一次性修缮类项目经费投入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27.8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文化旅游体育和传媒支出2,924.1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6.5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7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4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80万元,2024年度决算0万元。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80万元,2024年度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本着厉行节约的工作原则,积极变更培训工作方式,减少工作人员培训工作经费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3,278.50万元,2024年度决算2,924.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19%。其中:

“文化和旅游”(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3,278.50万元,2024年度决算2,924.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19%。主要原因:单位搬迁副中心办公,一次性修缮类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89.19万元,2024年度决算103.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29%。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89.19万元,2024年度决算103.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29%。主要原因:正常开展抚恤慰问工作,追加单位相关经费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156.23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2.98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2.05万元减少9.07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本单位无此项经费。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本单位无此项经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2.98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12.05万元减少9.07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本单位无此项经费。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2.98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规范控制单位公务车辆使用,缩减相关经费支出。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5.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8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4.4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5.6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7.0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7.2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2.74%。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综合事务中心共有车辆6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2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用于本单位的培训支出。

8.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机关服务(项):反映本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项支出。

9.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项):反映本单位其他用于文化方面的支出。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2024年度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