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画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通知《关于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京编委[2021]147号),设立北京画院,是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8个部门。

主要职能包括从事中国画、油画、雕塑、版画、装置、影像等美术专业创作;对中国古代、近代、现代美术史以及当代美术发展情况进行理论研究工作;各类美术画册、美术理论研究类书籍的编辑工作;进行中国画、油画等专业培训教学工作;对古代、近代和现代中国画、油画、雕塑、版画、装置、影像等美术作品和文献的整理和收藏工作;策划、筹备、举行国内外各类美术相关作品、文献、图片展览;策划、筹备、举办各类国内国际美术交流、学术研讨等活动。

(二)人员构成情况

事业编制110人,实有人数75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7,056.78万元,比上年减少3,268.05万元,下降31.65%。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747.56万元,比上年减少3,502.49万元,下降34.17%。

1.财政拨款收入6,196.7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1.8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196.7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1.8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114.2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69%;

4.经营收入273.4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4.05%;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163.1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2.42%。

图1:收入决算

图片2.png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6,879.57万元,比上年减少2,909.28万元,下降29.72%,其中:基本支出3,91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6.87%;项目支出2,694.1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9.1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273.4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97%;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图片1.png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294.34万元,比上年减少3,529.27万元,下降35.93%。主要原因:一是由于本单位已完成改扩建工程阶段性工作,2023年度减少了相关预算项目支出;二是落实中央及北京市过紧日子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压缩了本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76.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1.3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275.4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9.9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1.38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2.94万元,下降68.05%。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下同)2023年度决算1.38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2.94万元,下降68.05%。主要原因:按照厉行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充分利用单位内部资源开展培训,严格控制各类外部培训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6,275.42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54.72万元,增长2.53%。其中:

“文化和旅游”(款)2023年度决算6,275.42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54.72万元,增长2.53%。主要原因:由于本年度人员变动,调增人员支出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相关内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单位无相关内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3,797.32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单位所属1个事业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31.66万元,比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59.15万元减少27.4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度决算数28.94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52.10万元减少23.16万元。主要原因:落实中央及北京市过紧日子的工作要求,压缩因公出国经费;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在德国、瑞典、拉脱维亚举办“不喜平庸—齐白石的艺术世界”“花好月圆—齐白石艺术中秋主题特展”展览及公共教育活动等方面,2023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3个、7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4.13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度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2.72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7.05万元减少4.33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本单位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2.72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7.05万元减少4.33万元,主要原因:落实中央及北京市过紧日子的工作要求,压缩公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94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12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66万元。2023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54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相关内容。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30.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6.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93.6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28.3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2.3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25.7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7.04%。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度新购置车辆0台;新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截至12月31日,北京画院共有车辆5台,共计112.68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单位无相关内容。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支出(款)-培训支出(项):是指本单位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是指本单位用于文化展示、文化交流与合作、文化创作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