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2年度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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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2022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2022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机构改革方案》设立,是政府组成部门。单位设置处室23个。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文化和旅游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拟订本市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方面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依法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统筹规划本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本市重大文化活动,指导重点及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和旅游设施建设,参与国家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组织本市旅游对外宣传和推广活动,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负责制定本市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本市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本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本市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7.负责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传播和发展。

8.统筹规划本市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

9.指导本市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负责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0.协助市委宣传部门指导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11.指导、管理本市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负责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193人,实有人数189人;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43,595.66万元,比上年减少17,542.91万元,下降28.69%。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5,429.76万元,比上年减少17,692.92万元,下降33.3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781.5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5.3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1,648.2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4.65%。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8,263.42万元,比上年减少13,564.98万元,下降26.17%,其中:基本支出9,079.2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3.73%;项目支出29,184.1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6.27%;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9,136.30万元,比上年减少9,124.77万元,下降18.91%。主要原因:减少组办文化旅游重大活动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817.8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0.5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4,070.0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7.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7.2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1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2年度决算0.56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8.58万元,下降97.07%。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2年度决算0.56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减少18.58万元,下降97.07%。主要原因:积极落实疫情期间减少聚集性的具体工作要求,充分利用单位内部资源和技术手段转变培训方式为在线培训,控制不必要培训支出发生。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22年度决算34,070.02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减少487.73万元,下降1.50%。其中:

“文化和旅游”(款)2022年度决算32,191.67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减少366.08万元,下降1.12%。主要原因:一是继续落实中央及北京市有关要求,压缩了单位一般性支出;二是减少文化中心建设基建项目和文化旅游重大活动项目支出。

“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2022年度决算1,878.35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减少121.65万元,下降6.08%。主要原因:积极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工作要求,严格控制工作预算成本压缩预算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2年度决算747.25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减少50.96万元,下降6.38%。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2年度决算747.25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减少50.96万元,下降6.38%。主要原因:由于离退休人员变动减少相关经费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9,078.35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等支出。

(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支出。

   

第三部分2022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单位所属1个行政单位。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20.60万元,比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467.66万元减少447.06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2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数400.97万元减少400.97万元。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取消了相关出国(境)工作,本单位2022年未发生此类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2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数10.80万元减少10.80万元。主要原因: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转变工作作风的工作要求,严格控制压缩公务接待事项,本单位2022年未发生此类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2年度决算数20.60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数55.89万元减少35.29万元。其中,本单位2022年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度决算数20.60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数55.89万元减少35.29万元,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减少公车使用,并进一步控制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22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5.0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0.93万元,公务用车保险2.94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1.73万元。2022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25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82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度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884.51万元,比上年减少91.00万元,减少原因: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转变工作作风的工作要求,严格控制压缩日常公用经费一般性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571.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80.0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473.3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508.3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1.1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027.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7.07%。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度车辆25台,470.61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9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2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15,737.41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本单位的教育事务支出。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反映本单位的基本支出。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活动(项):反映本单位举办大型文旅活动的支出。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交流与合作(项):反映本单位对外文化和旅游交流合作活动的支出。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反映本单位在鼓励文化艺术创作和优秀传统文化保护方面的支出。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旅游宣传(项):反映本单位境内外开展各类旅游宣传促销活动的支出,包括驻外旅游机构宣传费、境外宣传促销费、境内宣传促销费、海外记者及旅行商接待费、旅游宣传品制作费及设备购置费。

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反映本单位在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反映本单位除上述列明范围内其他用于在文化、旅游等方面的支出。

1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反映本单位其他用于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本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