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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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机构改革方案》及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办字〔2019〕21号)设立,是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局级单位。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下属14个预算单位,分别为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首都图书馆、北京画院、北京市文化馆(北京文化艺术活动中心、北京市文化旅游志愿者服务中心)、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综合事务中心、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场质量监督与咨询服务中心、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宣传中心(北京市旅游运行监测中心)、北京市世界旅游城市发展中心、北京文化艺术传承发展中心、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北京京剧院、北方昆曲剧院、北京交响乐团、北京市海外文化交流中心。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文化和旅游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拟订本市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方面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依法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统筹规划本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本市重大文化活动,指导重点及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和旅游设施建设,参与国家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组织本市旅游对外宣传和推广活动,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负责制定本市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本市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本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本市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7.负责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传播和发展。

8.统筹规划本市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

9.指导本市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负责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0.协助市委宣传部门指导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11.指导、管理本市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负责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242,013.21万元,比上年增加10,088.51万元,增长4.35%。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01,958.07万元,比上年减少9,923.98万元,下降4.68%。

1.财政拨款收入191,972.4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5.0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1,972.4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5.0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8,470.2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4.19%;

4.经营收入319.5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16%;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1,195.8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59%。

图1:收入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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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13,202.38万元,比上年增加24,704.30万元,增长13.11%,其中:基本支出88,660.3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1.58%;项目支出124,229.6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8.2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312.4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1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支出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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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25,413.89万元,比上年增加11,458.86万元,增长5.36%。主要原因:增加了对北京城市图书馆运维保障、北京市演艺服务平台扶持、全国地方戏演出中心维修改造、北京交响乐团落户新址的开办和运营保障、推广北京文旅市场等事项相关投入。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2,719.0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278.3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1,049.2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9.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5.9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4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330.26万元,2024年度决算278.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28%。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330.26万元,2024年度决算278.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28%。主要原因:充分利用部门内部资源和技术手段转变培训方式,控制培训规模,减少培训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202,262.98万元,2024年度决算201,049.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0%。其中:

“文化和旅游”(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202,262.98万元,2024年度决算201,049.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0%。主要原因:局机关及部分局属事业单位更换办公地址,部分后勤工作内容发生调整,本着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要求,强化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控制减少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877.85万元,2024年度决算865.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4%。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877.85万元,2024年度决算865.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4%。主要原因:由于离退休人员变动等因素,减少相关经费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84,373.30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380.35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604.48万元减少224.1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305.41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425.98万元减少120.57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公务出国规模并执行支出标准,减少公务出国支出。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赴法国参加“中法文化和旅游年”系列活动;赴德国参加2024柏林国际旅游交易会;赴新西兰参加2024世界旅游城市联合会惠灵顿香山旅游峰会;赴奥地利、英国、爱尔兰等国组织并参加“北京,你好”“欢乐春节”等文旅推广活动;赴香港、澳门参加国际漫展并举办北京文旅专场推介会;赴西班牙参评IFLA国际公共图书馆奖;赴意大利等国参加对外文化交流活动等方面,2024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20个、96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12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12.04万元减少11.92万元。主要原因: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转变工作作风的工作要求,严格控制压缩公务接待事项。2024年度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与陕西、深圳、上海图书馆开展工作交流。公务接待3批次,公务接待25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74.82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166.46万元减少91.6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24.08万元,2024年度购置(更新)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50.75万元,主要原因:落实厉行勤俭节约要求,进一步控制公务用车出行,减少费用支出。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69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合计658.29万元,比上年减少297.03万元,减少原因:局机关搬迁副中心办公,日常办公保障类支出大幅降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0,867.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848.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281.9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6,736.7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2,851.8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0.4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2,473.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5.82%。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共有车辆73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72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16,607.36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本部门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教育事务支出。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反映本部门所属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机关服务(项):反映为本部门行政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后勤服务中心的支出。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反映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图书馆支出。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艺术表演团体(项):反映文化及其他部门主管的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剧院(团)等艺术表演团体的支出。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活动(项):反映本部门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举办大型文旅活动的支出。

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交流与合作(项):反映本部门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对外文化和旅游交流合作活动的支出。

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反映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安排的组织群众文化活动方面的支出。

1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反映本部门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在鼓励文化艺术创作和优秀传统文化保护方面的支出。

1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旅游宣传(项):反映本部门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境内外开展各类旅游宣传促销活动的支出,包括境外宣传促销费、境内宣传促销费、旅游宣传品制作费等。

1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反映本部门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在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反映本部门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除上述列明范围内其他用于在文化、旅游等方面的支出。

19.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反映本部门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其他用于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本部门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2)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2)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

四、中央对北京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