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北京冬奥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的攻坚之年。为进一步加强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特制定本要点。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聚焦企业群众需求,注重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作用,全过程推进政务公开,全方位回应社会关切,全流程优化政务服务,全链条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全环节夯实工作基础,推动政务公开主要功能从“保障知情权”向“提高服务力”转变,奋力推动首都文旅高质量发展、融合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助力首都文旅高质量发展

1.持续推进冬奥城市文化活动相关信息公开。(公共服务处牵头落实)

2.做好大运河文化带、长城文化带、西山永定河文化带建设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文化产业发展引领区建设等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方面的信息公开。(资源开发处、公共服务处、产业发展处牵头,艺术处、非遗处、对外交流与合作处配合落实)

3.持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安全与应急等信息发布。(市场管理一处、市场管理二处、安全与应急处负责落实)

4.加强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公开,规范中介服务管理,使用财政性资金且需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完成的项目,及时在北京市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或公开选取结果。(财务审计处负责落实)

三、加强政策公开精准服务,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

5.加强政策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专栏管理,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者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涉及建设文化中心,涉及公共服务、政务服务、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重要民生实事等事项文件,要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应在5个工作日以上,在征集意见结束后30日内向社会公开意见征集情况说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文本应包括文件草案、制定依据、起草说明。(各处室负责落实)

6.严格落实《北京市深化政务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工作办法》,做好政策措施的制定、审议、执行和评价环节的公众参与工作。开展政府部门会议开放,邀请企业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会议,听取意见建议。每年2次以上,每次邀请列席会议的公众代表人数应在3人以上。(办公室牵头,各处室负责落实)

7.创新政策解读形式,增强政策解读效果。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全面提升解读工作质量。健全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工作机制。(各处室负责落实,宣传处、宣传中心提供支持)

8.畅通政策咨询渠道,优化面向企业群众的咨询服务,落实“简单咨询留言1个工作日答复”制度,提供及时的政务问答服务。(各处室负责落实)

9.配合打造全市惠企政策兑现平台,加强惠企政策信息发布和报送工作,提升政策兑现服务水平。(各处室负责落实)

10.建立公文管理台账,推动应公开尽公开。加强对制发文件公开属性管理,进一步提高文件主动公开比率。(办公室负责落实)

四、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和能力建设,全面增强履职能力

11.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完善信息发布流程管理,确保信息发布更新及时,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切实把好政治关、政策关、内容关。(宣传中心、宣传处负责落实)

12.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督管理,杜绝建而不管、失管脱管,杜绝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宣传处负责落实)

13.加强对常设备案电话和专项或临时公开电话的日常监督管理,确保联系电话畅通有效。(办公室牵头落实)

14.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公开工作,及时向政府公报报送。(法制处牵头落实)

15.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集中、规范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修订。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确保申请渠道畅通,法定答复时限准确。(办公室、宣传中心牵头落实)

16.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案件报备管理,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法制处、办公室负责落实)

17.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本部门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和其他履职依据,建立动态更新机制,根据立、改、废等情况动态调整更新。(法制处牵头落实)

18.加强队伍建设,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定期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协调解决重点疑难问题,配强工作人员。通过多种形式,加强业务培训。(办公室负责落实)

19.加强监督考核,开展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本要点落实情况要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办公室负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