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深化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北京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加强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定本要点。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我局中心工作,深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强化政策公开发布解读服务,确保政务公开在“十四五”期间开好局、起好步,助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建设,助力首都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二)基本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以企业群众需求为出发点落脚点,寓公开于服务、寓服务于公开,突出主动服务、优质服务、利企便民,切实提高企业群众的获得感、认同感。
坚持依法规范。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履行法定公开义务,加强基础性规范性机制制度建设,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等重点政务信息管理。
坚持精准高效。强化政策供给侧与企业群众需求侧连通,打造政策咨询、解读、推送、兑现、沟通新模式,实现政策信息精准定制和送达,提升政务公开实效性。
坚持改革创新。深化“互联网+政务公开”,推动政策服务机制创新,优化政务公开流程管理。
(三)工作目标
围绕创作优秀文艺作品、提供优秀文化产品和优质旅游产品,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等方面,抓全过程公开,进一步提升公开信息“含金量”,抓全方位解读,进一步提升社会需求契合度,抓全流程服务,进一步提升办事公开实用性,抓全链条管理,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抓全环节规范,进一步提升配套制度保障力。
二、深化重点专题信息公开,以公开促进决策落实
(一)配合做好“两区”建设信息公开专题
1.配合市政府国际版门户网站,优化“两区”建设开放门户旅游场景服务,配合建设“两区”政策专题,实现涉企政策信息精准推送。(信息中心牵头,行政审批处、研究室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6月)
(二)做好“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2.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信息公开。(公共服务处、行政审批处、产业发展处、市场一处、市场二处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10月)
3.做好推行“一网通办”“跨省通办”、“证照分离”改革等方面的信息公开。(行政审批处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10月)
4.编制实施重要规划,健全文化和旅游领域政策体系的信息公开。(研究室会同相关处室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5.加强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公开,规范中介服务管理,使用财政性资金且需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完成的项目,应在北京市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或公开选取结果。(财务审计处牵头,各处室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10月)
三、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公开提升政策服务
(一)做好政策咨询服务和政策解读
6.优化面向企业群众的咨询互动平台,全面推行“简单咨询留言1个工作日答复”制度,提供及时的政务问答服务。加强对外公开的联系电话管理,确保联系电话畅通有效。(办公室、信息中心牵头,各处室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7.健全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工作机制。政策解读材料原则上要以简明问答为主,鼓励采用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其他解读形式,提高政策解读实用度,确保企业群众看得懂、好理解。(研究室牵头,各处室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8.积极参与“市民对话一把手”政民互动节目,深入解读文化和旅游重要政策、改革举措及进展成效,聚焦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对话沟通,切实回应群众关切。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解读人”职责,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工作。(宣传处牵头,各处室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二)推行政策精准推送服务
9.加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管理,为企业群众提供权威便捷的政策查询服务。(信息中心牵头,各处室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6月)
10.主动推送政策信息,将政策事项及解读信息转换为适于新媒体传播的形式,及时通过政务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渠道,向企业群众、协会商会主动推送,增强政策信息到达率和适用度。(宣传处牵头,各处室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6月)
(三)推行政策兑现服务
11.做好政策信息与办事服务的“互联互通”,在出台涉及办理事项的政策措施时,要在文件中列明事项名称、适用对象、适用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在线办理链接、现场办理地址、办理时限、咨询电话等执行标准信息,确保每一事项均明确执行标准和办理指引,让企业群众“清清楚楚、一目了然”。(各处室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6月)
12.定期向社会公开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重要民生实事项目的落实情况。(办公室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四)推行常态化政策沟通服务
13.严格落实《北京市深化政务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工作办法》,做好政策措施的制定、审议、执行和评价环节的公众参与工作。定期开展政府部门会议开放,邀请企业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会议,听取意见建议。每年2次以上,每次邀请列席会议的公众代表人数应在3人以上。(办公室牵头,各处室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14.加强政策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专题栏目管理,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者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涉及建设文化中心,涉及公共服务、政务服务、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重要民生实事等事项文件,要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应在5个工作日以上,在征集意见结束后30日内向社会公开意见征集情况说明。(各处室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四、加强政务信息全链条管理,以公开增强履职能力
(一)推进政府网站建设
15.根据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服务提升等工作需要,配合做好信息报送、内容审核、功能完善。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检查,确保信息发布更新及时,切实把好政治关、政策关、内容关。(信息中心、宣传处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16.开展政务新媒体清理整合规范,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宣传处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6月)
(二)推进政务信息全链条管理
17.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动态管理机制,要根据立、改、废等情况动态调整更新。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的国家正式版本,更新本机关网站上的行政法规文本。(各处室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10月)
18.建立文件公开抽查工作机制,摸清制发文件底数,扩大文件主动公开比率。(办公室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10月)
(三)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义务落实
19.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按年度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修订。(办公室、信息中心牵头,各处室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10月)
20.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确保申请渠道畅通,法定答复时限准确。(办公室牵头,各处室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10月)
21.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案件报备管理,强化案例指导,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有效降低败诉、纠错率。(法制处、办公室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10月)
22.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收费实施工作,严格依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办公室、财务审计处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10月)
(四)推进政务公开培训考核监督工作
23.加强组织管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定期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协调解决重点疑难问题。强化队伍建设,明确工作机构,配强工作人员。(办公室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24.抓好教育培训,重点围绕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业务培训。(办公室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25.加强监督考核,开展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本要点落实情况要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办公室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