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文化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文化局编制的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回应解读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人员和收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9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北京市文化局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北京市文化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园村30号,邮编:100044,电话:010-82110773)。

  一、概述

  2015年我局围绕中心工作,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积极拓宽公开途径,整合资源,将北京市文化局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推动以OA自动化办公系统为载体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借助微博、微信等新型网络媒体,形成了集产生、审核、发布于一体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主要发布北京的文化规划、文化政策、文化资讯,文化信息等内容。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待程序,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均顺利开展。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本局共产生政府信息5130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5119条;依申请公开信息1条;不予公开信息10条。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次,均已答复申请人。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119条,其公开渠道为:政府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2条,即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2件。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

  本年度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2条。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2条。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年度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4789条、通过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174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156条。 
  政府网站: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三、回应解读情况
  本年度通过政府网站在线访谈1次、政策解读稿件发布9件。

  (一)政府网站在线访谈

  我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冬做客首都之窗在线访谈栏目,就“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与网友进行了在线交流。

  (二)政策解读稿件

  业务处室在研究制定重要文件、发布重大政策时,同步制定了政策说明,本年度解读稿件共计9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认真研究分析《国务院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和《北京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一是及时公开涉及京津冀文化协同发展、优秀舞台艺术展演、动漫网游、对外文化交流、财政预决算和职权信息等各类文化信息近百条,如“京津冀精品剧目展演顺利闭幕,裴艳玲再现击鼓绝技”,北京市文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优秀群众文化项目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四届“春苗行动”优秀少儿题材剧目展演启动等信息。
  二是将政策解读工作作为服务中心工作,推动政策落地,促进文化发展的重要抓手,一方面邀请专家学者、政策制定者做专题报告对政策进行解读,先后邀请中央党校、北京市委党校、中国社科院、北京市社科院的专家学者及市政府研究室、法制办等政府部门的领导对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市委全会精神以及中国扶持地方戏曲发展政策等文件政策进行解读;另一方面做好北京市出台的文化政策的解读说明。
  三是初步建立重要文件和重大政策宣传解读机制,要求业务部门在研究制定重要文件、发布重大政策时,同步制定政策说明,推动政策的落实。在制定“1+3”文件时,便同步拟定了《文化政策文件要点说明》,确保政策的有效实行。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管理机制,对制作形成或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及时做好预案。建立健全政府网站管理机制,由机关服务中心专门人员进行管理,及时与上级机关对表,确保各个栏目更新及时,信息准备。 
  五、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局2015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次,均已答复

  (一)收到申请数

  其中,网络申请数3件、信函申请数1件。

  (二)申请办结数

  按时办结数4件。

  (三)申请答复数

  其中,同意公开答复数3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1件。 
  六、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局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共15人,均为兼职。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5年本局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共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2015年本局机关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减免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四)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2015年本局机关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共计0元。 
  七、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没有针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及行政诉讼。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改进情况
  非公文类信息尤其是新闻发布会、记者见面会类政府信息制作不及时;制定重要文件、发布重大政策时同步宣传解读机制仍需完善。
  为此,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细化目录,明确非公文类政府信息的公开范围,加强对非公文类信息的管理。加强与业务处室的沟通交流,使其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尤其是在制定重大文件、发布重大政策时同步解读的重要性,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避免出现政府信息公开和业务工作两张皮的问题。 
  九、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北京市文化局
2016年3月
 附表:
 
北京市文化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度)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5119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2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2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2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2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0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0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4789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74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56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9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4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3
           4.信函申请数
1
 (二)申请办结数
4
           1.按时办结数
4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4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1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2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