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19年,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积极适应机构改革新形势,持续有力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公开机制,主动创新公开形式,确保工作有序推进。现将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总结如下:
(一)做好主动公开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和我局职责,明确我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并持续推进落实。
一是机构改革后,平稳做好政府网站整合、改版、迁移等工作,及时更新机关职责、机构设置等相关信息。第一时间对《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行修订,更改有关信息。根据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再次进行修订,对依申请公开方式、救济渠道等进行更新,确保信函、网络申请受理渠道和咨询电话畅通。
二是对于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知晓的重大决策,加强公开力度。为解决乡村民宿合法性问题及民宿机制问题,我局反复调研、深入研究,多次召开乡村民宿工作会。通过专题研讨会等形式向专家学者广泛征求意见。2019年12月26日,我局联合相关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关于促进北京市乡村民宿发展的指导意见》。
三是做好行政许可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公开。各类政务服务事项相关信息,均可在我局政府网站点击“办事指南”查阅。
四是及时公开行政处罚和行政执法相关信息。在我局政府网站、北京市旅游行业信用信息网、信用中国等网站公开 “双公示”“双随机、一公开”情况。在政府网站设置专栏,及时公开双随机抽查公告、行政处罚公告等。依法公开行政执法相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北京市旅游市场秩序整顿的工作进展和治理成效。
五是主动向社会公开我局承办的2019年度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和2019年度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工作进展情况,对我局任务内容、责任处室和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清晰呈现。
六是做好北京市基层公益性演出,北京市惠民低价票演出补贴项目,全市性艺术展演、展览及重大文艺活动方面的公开工作,按要求定期公布公益演出信息、惠民低价票演出补贴项目入围信息、各类展演剧目入围信息。公开2019年首都市民系列文化活动举办情况,服务全国文化中心建设,丰富首都市民文化生活。公开首次在京举办的京津冀非物质文化遗产基层保护工作队伍培训班有关情况。
七是每月按时公开入境旅游者情况、限额以上住宿业接待住宿者情况、旅游区(点)活动情况、旅行社外联和接待情况、旅行社组织出境旅游情况等信息。
八是做好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及政府采购项目实施情况信息公开工作。2019年2月在首都之窗及我局政府网站公开了2019年财政预算信息,2019年8月公开2018年部门决算信息。我局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均通过首都之窗、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及我局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
九是做好扶贫、安全生产等信息的公开工作。积极公开2019年我局在京津冀协同发展、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等方面的信息。对全市文化和旅游安全工作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情况进行主动公开,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依法发布旅游安全信息。
十是做好人事信息公开工作,按规定公开2019年度我局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和职称评审等工作的有关情况。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
及时更新《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定期核查信息申请渠道,确保信函、网络申请受理渠道和咨询电话畅通。贯彻执行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受理、审查、办理、答复等各环节工作,确保答复时限合法性、答复形式规范性、答复内容的针对性,确保答复引用法律依据准确,陈述事实清楚,并明示救济渠道。
(三)探索政府信息规范化、标准化管理
加强政府信息标准化管理,系统梳理、编制、公开政务公开全清单,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多次召开全清单编制工作协调会和培训会,深入讨论研究全清单编制工作,确保编制的全清单涵盖的政府信息全、公开属性清、责任主体明。最终形成了223项政务公开全清单事项,其中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标准144项,已通过首都之窗统一对外发布。同时,严格按照主动公开清单要求,确保已开展工作主动向社会公开。
(四)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将网站迁移至市级集约化平台,并按照要求对信息公开专栏及政府信息公开系统进行调整。迁移后利用集约化组件,搜索功能得到加强,搜索结果可分类展示,方便网民查看。积极组织本部门政府网站自查工作,并及时进行整改。
理顺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制定《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新媒体平台管理运营方案》,对原市旅游委、原市文化局政务新媒体进行整合,做到名称、定位、形象、运营四个统一,打造“文旅北京”整体形象。确保正确的宣传引导方向,对政务新媒体设立、信息发布、监督管理、责任追究等作出明确规定。加强政务新媒体内容策划、审核、发布工作,及时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政民互动等工作。
(五)加强监督指导和教育培训
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由办公室牵头并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按照全清单标准,定期对我局各处室、各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并通报公开情况。
召开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政务公开全清单编制等相关工作。先后三次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各处室、各单位集中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研究落实情况。明确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全局加强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不断强化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67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7 | +6 | 21493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行政检查 | 0 | 0 | 0 | |
行政确认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27 | -19 | 108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1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保留四位小数) | |||
政府集中采购 | 424 | 10386.0487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5 | 1 | 0 | 0 | 0 | 0 | 1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4 | 1 | 0 | 0 | 0 | 0 | 5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重复申请 | 2 | 0 | 0 | 0 | 0 | 0 | 2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6 | 1 | 0 | 0 | 0 | 0 | 1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0 | 1 | 0 | 2 | 0 | 0 | 1 | 0 | 1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我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队伍还不够稳定,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够充分,工作缺乏一定的系统性,需要进一步加强。我局正在逐步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要求各处室、各单位明确固定信息员,通过不断加强组织培训,着力建立一支信息公开意识强、政策把握能力高、舆情研判精准、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稳定的信息员队伍。
二是重大决策公开制度有待完善,对于涉及公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决策以及重大民生事项,在决策前需进一步广泛征求意见。我局将进一步完善决策公开、会议开放、政策解读等公开机制,推进决策全过程公开。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继续发挥新媒体的作用,扩宽政策解读渠道,丰富解读形式。
三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够健全。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机制、流程、方式,重点明确监督评估环节的相关规范及要求,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积极推进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新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hlyj.beijing.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