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艺术表演场所 |
| 单位 | 2022年1-3季度 | 2021年1-3季度 | 增速 |
机构数 | 个 | 168 | 37 | 131 |
演出场次合计 | 场 | 15817 | 7529 | 110.08% |
国内演出观众人次 | 万人次 | 300.23 | 274 | 9.57% |
演出收入合计 | 万元 | 45905.84 | 40146 | 14.35% |
一、统计范围 |
北京地区为演出活动提供专业演出场地及服务的重点艺术表演场所,以及从事文艺表演活动的重点表演单位。(2021年3季度前主要艺术表演场所统计范围为大中型场馆,2021年3季度后统计范围包含大中型剧场、小剧场、驻场演出等) |
二、采集渠道 |
此数据根据《北京市演出市场监测与统计制度》,通过艺术表演场所演出回表统计。 |
三、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
演出场次:指以场为计量单位的艺术表演次数,通过公开售票、包场等获得演出收入的演出场次。统计标准为:1.由院团独立完成的整台演出(演出时长为60分钟及以上)按一场统计;2.音乐、舞蹈、曲艺、杂技等包含多个节目的组台演出,一律按一场计算;3.公益性演出、彩排和内部观摩等不售票的演出活动不计算场次。 |
国内演出观众人次:指计入演出场数相关的观众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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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出收入:指艺术表演团体通过售票或包场演出所取得的票房收入。 |
增速:(当年指标值-上年同期值)/上年同期值*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