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听,请说话(10s)
抱歉,没听清,请再说一遍吧

2021年重点住宿业经营情况 (12月)

项 目12月同比增长(%)1-12月同比增长(%)
收入合计(万元)289171-13.5329978634.5
按收入构成分----
  客房收入133797-18.8174364136.8
  餐饮收入58901-27.573375239.4
  商品销售收入3470-12.23667450.0
  其他收入9300210.078571825.2
按住宿单位等级分----
  五星级56115-21.073239834.9
  四星级49364-20.955269424.6
  三星级30942-14.931130533.8
  二星及一星级23475-7.329036014.8
  非星级129275-7.3141302644.1


重点住宿业经营情况统计范围、采集渠道及主要指标解释

一、统计范围

全市范围内的星级及非星级重点住宿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二、采集渠道

纳入统计范围的住宿业单位按照《北京市旅游统计制度(试行)》的要求通过统计数据集中采集平台上报统计数据。

三、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营业收入  指住宿业单位在经营活动中因提供服务取得的全部收入(不含增值税)。

客房收入  指住宿业单位在经营活动中因提供住宿服务取得的收入(不含增值税)。

餐饮收入  指住宿业单位为顾客提供就餐服务取得的收入(不含增值税)。

商品销售收入  指对本单位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出售的商品销售收入(不含增值税)。

其他收入  指住宿业单位提供客房、餐饮服务、商品销售以外的其他服务获取的收入(不含增值税),如商务服务、娱乐健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