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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重点住宿业经营情况 (11月)

项 目11月同比增长(%)1-11月同比增长(%)
收入合计(万元)199410-32.1278214143.8
按收入构成分----
  客房收入95140-37.4142615052.2
  餐饮收入37428-48.666071345.0
  商品销售收入2341-19.9309599.6
  其他收入64499-1.866431729.2
按住宿单位等级分----
  五星级39095-44.265538236.0
  四星级34791-37.150232530.7
  三星级24320-23.127918942.6
  二星及一星级3775-4.23651427.5
  非星级97426-26.5130872955.0


重点住宿业经营情况统计范围、采集渠道及主要指标解释

一、统计范围

全市范围内的星级及非星级重点住宿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二、采集渠道

纳入统计范围的住宿业单位按照《北京市旅游统计制度(试行)》的要求通过统计数据集中采集平台上报统计数据。

三、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营业收入  指住宿业单位在经营活动中因提供服务取得的全部收入(不含增值税)。

客房收入  指住宿业单位在经营活动中因提供住宿服务取得的收入(不含增值税)。

餐饮收入  指住宿业单位为顾客提供就餐服务取得的收入(不含增值税)。

商品销售收入  指对本单位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出售的商品销售收入(不含增值税)。

其他收入  指住宿业单位提供客房、餐饮服务、商品销售以外的其他服务获取的收入(不含增值税),如商务服务、娱乐健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