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重点住宿业经营情况(1-2月)


2021年重点住宿业经营情况
指标名称2月同比增长(%)1-2月同比增长(%)
收入合计(万元)15823777.4 307055-12.7 
按收入构成分----
  客房收入6994254.3 135966-19.8 
  餐饮收入36604183.0 66974-25.6 
  商品销售收入2279141.4 523516.2 
  其他收入4941164.8 9887812.8 
按住宿单位等级分----
  五星级3578195.6 68456-25.6 
  四星级2707295.0 56836-12.8 
  三星级1609781.4 336383.3 
  二星及一星级268075.0 51954.3 
  非星级7660564.4 142928-8.9 

重点住宿业经营情况统计范围、采集渠道及主要指标解释    

一、统计范围    

全市范围内的星级及非星级重点住宿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二、采集渠道    

纳入统计范围的住宿业单位按照《北京市旅游统计制度(试行)》的要求通过统计数据集中采集平台上报统计数据。    

三、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营业收入  指住宿业单位在经营活动中因提供服务取得的全部收入(不含增值税)。    

客房收入  指住宿业单位在经营活动中因提供住宿服务取得的收入(不含增值税)。    

餐饮收入  指住宿业单位为顾客提供就餐服务取得的收入(不含增值税)。    

商品销售收入  指对本单位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出售的商品销售收入(不含增值税)。    

其他收入  指住宿业单位提供客房、餐饮服务、商品销售以外的其他服务获取的收入(不含增值税),如商务服务、娱乐健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