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额以上住宿业平均房价及出租率(2018年1-11月)

2018 1-11

2018 11

%

2018 1-11

%

/

544.2

5.1

536.4

6.3

二星级及以下

315.9

5.2

321.4

9.9

三星级

420.1

-0.1

420.9

4.2

四星级

536.0

3.0

543.2

4.6

五星级

881.3

1.2

882.1

5.4

其他

503.7

10.0

485.8

8.2

%

71.4

-0.4

70.7

4.0

二星级及以下

57.4

4.7

59.3

3.9

三星级

67.8

5.8

63.4

4.3

四星级

72.1

-0.8

70.1

4.3

五星级

70.2

-3.2

70.3

1.7

其他

73.5

-1.3

73.5

3.8


限额以上住宿业平均房价及出租率统计范围、采集渠道及主要指标解释


一、统计范围

全市范围内的限额以上住宿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二、采集渠道

纳入统计范围的住宿业单位按照《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通过统计数据集中采集平台上报统计数据。

三、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限额以上住宿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平均房价=星级饭店的客房收入/实际出租间天数

限额以上住宿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平均出租率=星级饭店的实际出租间天数/核定出租间天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