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额以上住宿业平均房价及出租率(2018年1-9月)

2018 1- 9

2018 9

%

2018 1-9

%

/

552.1

6.6

534.8

6.4

二星级及以下

325.3

8.9

323.2

10.9

三星级

433.9

5.2

414.1

3.0

四星级

547.0

2.5

545.7

5.3

五星级

921.2

6.6

867.2

4.1

其他

501.3

8.4

487.4

9.2

%

70.6

-1.7

70.4

4.3

二星级及以下

59.7

-2.9

59.3

3.9

三星级

64.7

-2.1

62.7

4.0

四星级

70.1

-2.0

69.7

4.8

五星级

70.2

-1.4

70.0

1.4

其他

73.2

-1.6

73.4

4.6

限额以上住宿业平均房价及出租率统计范围、采集渠道及主要指标解释

一、统计范围

全市范围内的限额以上住宿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二、采集渠道

纳入统计范围的住宿业单位按照《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通过统计数据集中采集平台上报统计数据。

三、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限额以上住宿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平均房价=星级饭店的客房收入/实际出租间天数

限额以上住宿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平均出租率=星级饭店的实际出租间天数/核定出租间天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