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区(点)活动情况(2018年1-11月)

2018 1-11

2018 11

%

2018 1-11

%

收入合计(万元)

58715.0

8.0

791354.9

1.8

门票收入

30551.7

2.8

474624.7

-0.2

商品销售收入

1554.3

-19.5

28353.9

-1.2

其他收入

26609.0

17.1

288376.3

5.6

接待人数(万人次)

2079.7

5.4

29630.8

4.1

其中:境外人数

62.5

7.2

718.6

9.3

旅游区(点)活动情况统计范围、采集渠道及主要指标解释


一、统计范围

A级及以上旅游区(点)和其他主要旅游区(点)

二、采集渠道

按照《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通过统计数据集中采集平台上报统计数据。

三、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收入合计(营业收入):旅游区(点)各项经营业务的收入,包括门票收入、商品销售收入和其他收入。

门票收入:指旅游区(点)销售门票所获得的收入。

商品销售收入:指旅游区(点)销售商品所获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旅游区(点)各项经营业务的收入中扣除门票收入、商品销售收入以外的场租、娱乐等项收入。

接待人数:指旅游区(点)接待的游客人数。包括免票人数和使用年、月票的人数。

境外人数:指旅游区(点)接待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