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区(点)活动情况(2018年1-10月)

2018 1-10

2018 10

%

2018 1-10

%

收入合计(万元)

97029.6

15.1

732639.9

1.4

门票收入

63309.2

14.9

444073.0

-0.4

商品销售收入

3279.5

27.1

26799.6

0.1

其他收入

30440.9

14.4

261767.3

4.6

接待人数(万人次)

3557.2

18.6

27551.1

4.0

其中:境外人数

102.0

8.1

656.1

9.5


旅游区(点)活动情况统计范围、采集渠道及主要指标解释


一、统计范围

A级及以上旅游区(点)和其他主要旅游区(点)。

二、采集渠道

按照《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通过统计数据集中采集平台上报统计数据。

三、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收入合计(营业收入):旅游区(点)各项经营业务的收入,包括门票收入、商品销售收入和其他收入。

门票收入:指旅游区(点)销售门票所获得的收入。

商品销售收入:指旅游区(点)销售商品所获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旅游区(点)各项经营业务的收入中扣除门票收入、商品销售收入以外的场租、娱乐等项收入。

接待人数:指旅游区(点)接待的游客人数。包括免票人数和使用年、月票的人数。

境外人数:指旅游区(点)接待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