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区(点)活动情况(2018年1-9月)

2018 1-9

2018 9

%

2018 1-9

%

收入合计(万元)

74605.9

8.3

635610.3

-0.5

门票收入

44122.8

9.4

380763.8

-2.5

商品销售收入

2683.8

30.8

23520.1

-2.8

其他收入

27799.3

4.9

231326.4

3.4

接待人数(万人次)

2889.9

21.4

23993.9

2.2

其中:境外人数

68.2

10.2

554.1

9.7

旅游区(点)活动情况统计范围、采集渠道及主要指标解释

一、统计范围

A级及以上旅游区(点)和其他主要旅游区(点)。

二、采集渠道

按照《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通过统计数据集中采集平台上报统计数据。

三、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收入合计(营业收入):旅游区(点)各项经营业务的收入,包括门票收入、商品销售收入和其他收入。

门票收入:指旅游区(点)销售门票所获得的收入。

商品销售收入:指旅游区(点)销售商品所获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旅游区(点)各项经营业务的收入中扣除门票收入、商品销售收入以外的场租、娱乐等项收入。

接待人数:指旅游区(点)接待的游客人数。包括免票人数和使用年、月票的人数。

境外人数:指旅游区(点)接待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