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额以上住宿业平均房价及出租率

2017 1-12

2017 12

同比增长( %

2017 1-12

同比增长( %

限额以上住宿业平均房价(元 / 间)

513.3

7.2

505.4

6.9

二星级及以下

338.3

17.8

295.7

12.2

三星级

475.0

9.0

409.7

8.3

四星级

524.4

5.1

519.5

6.4

五星级

808.1

7.4

834.7

6.4

其他

452.8

8.2

449.5

7.9

限额以上住宿业平均出租率( %

65.7

2.7

67.9

2.8

二星级及以下

53.6

1.7

56.8

0.0

三星级

57.9

4.4

60.6

3.1

四星级

63.7

-0.7

66.9

2.3

五星级

64.4

0.3

68.7

1.4

其他

69.6

3.7

70.7

3.0

限额以上住宿业平均房价及出租率统计范围、采集渠道及主要指标解释


一、统计范围

全市范围内的限额以上住宿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二、采集渠道

纳入统计范围的住宿业单位按照《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通过统计数据集中采集平台上报统计数据。

三、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限额以上住宿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平均房价=星级饭店的客房收入/实际出租间天数

限额以上住宿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平均出租率=星级饭店的实际出租间天数/核定出租间天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