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额以上住宿业平均房价及出租率

项    目

2017年9月

同比增长(%)

2017年1-9月

同比增长(%)

限额以上住宿业平均房价(元/间)

517.9

9.4

502.5

6.7

二星级及以下

298.8

7.1

291.5

11.9

三星级

412.6

12.2

402.1

7.3

四星级

533.4

11.1

518.2

6.2

五星级

864.1

9.8

833.3

6.1

其他

462.6

10.0

446.4

7.7

限额以上住宿业平均出租率(%)

71.8

4.9

67.5

2.8

二星级及以下

61.5

3.5

57.1

-0.3

三星级

66.1

7.4

60.3

2.9

四星级

71.5

5.9

66.5

2.6

五星级

71.2

0.8

69.0

2.2

其他

74.4

4.9

70.2

2.9


限额以上住宿业平均房价及出租率

一、统计范围

全市范围内的限额以上住宿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二、采集渠道

纳入统计范围的住宿业单位按照《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通过统计数据集中采集平台上报统计数据。

三、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限额以上住宿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平均房价=星级饭店的客房收入/实际出租间天数

限额以上住宿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平均出租率=星级饭店的实际出租间天数/核定出租间天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