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额以上住宿业平均房价及出租率

2017 5
同比增长( %
2017 1-5
同比增长( %
限额以上住宿业平均房价(元 / 间)
488.1
8.4
495.8
3.3
二星级及以下
281.3
16.9
284.2
9.9
三星级
386.3
11.1
405.4
2.6
四星级
508.3
9.7
522.1
3.6
五星级
827.3
11.2
836.3
3.3
其他
425.6
6.8
430.2
4.9
限额以上住宿业平均出租率( %
67.6
1.5
62.8
2.5
二星级及以下
58.0
-1.4
53.6
0.0
三星级
61.3
3.3
54.1
1.7
四星级
66.0
0.8
60.5
1.7
五星级
68.3
1.5
65.0
3.3
其他
70.3
0.9
65.9
2.6

限额以上住宿业平均房价及出租率统计范围、采集渠道及主要指标解释

一、统计范围

全市范围内的限额以上住宿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二、采集渠道

纳入统计范围的住宿业单位按照《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通过统计数据集中采集平台上报统计数据。

三、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限额以上住宿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平均房价=星级饭店的客房收入/实际出租间天数

限额以上住宿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平均出租率=星级饭店的实际出租间天数/核定出租间天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