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额以上住宿业平均房价及出租率

2017 6
同比增长( %
2017 1-6
同比增长( %
限额以上住宿业平均房价(元 / 间)
503.3
10.6
497.7
3.0
二星级及以下
292.1
17.9
285.7
11.3
三星级
402.6
12.0
404.9
3.3
四星级
513.6
8.9
520.5
4.2
五星级
843.0
12.9
837.6
4.0
其他
446.1
10.1
434.0
3.8
限额以上住宿业平均出租率( %
69.7
4.0
64.0
2.8
二星级及以下
56.3
0.3
54.0
0.0
三星级
63.3
6.0
55.6
2.4
四星级
69.5
4.3
62.0
2.1
五星级
72.1
2.9
66.2
3.2
其他
71.9
3.7
66.9
3.1

限额以上住宿业平均房价及出租率统计范围、采集渠道及主要指标解释

一、统计范围

全市范围内的限额以上住宿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二、采集渠道

纳入统计范围的住宿业单位按照《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通过统计数据集中采集平台上报统计数据。

三、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限额以上住宿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平均房价=星级饭店的客房收入/实际出租间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