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额以上住宿业平均房价及出租率

2017 3

同比增长( %

2017 1-3

同比增长( %

限额以上住宿业平均房价(元 / 间)

495.6

5.2

501.8

2.3

二星级及以下

275.4

8.9

292.2

9.3

三星级

407.3

8.0

421.9

0.7

四星级

506.5

5.0

536

2.2

五星级

826.9

3.2

849.6

1.5

其他

432.8

6.2

430.4

4.7

限额以上住宿业平均出租率( %

68.4

2.6

59.2

3.5

二星级及以下

60.6

0.6

49

0.3

三星级

57.3

0.9

49.6

1.5

四星级

68.0

2.2

56.4

2.8

五星级

71.4

4.5

62.1

4.8

其他

71.2

2.3

62.6

3.9


限额以上住宿业平均房价及出租率统计范围、采集渠道及主要指标解释

一、统计范围

全市范围内的限额以上住宿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二、采集渠道

纳入统计范围的住宿业单位按照《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通过统计数据集中采集平台上报统计数据。

三、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限额以上住宿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平均房价=星级饭店的客房收入/实际出租间天数

限额以上住宿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平均出租率=星级饭店的实际出租间天数/核定出租间天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