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额以上住宿业平均房价及出租率

2017 1-
同比增长( %
限额以上住宿业平均房价(元 / 间)
502.8
-0.4
二星级及以下
305.4
9.1
三星级
432.7
-4.1
四星级
560
0.1
五星级
867.6
1.3
其他
422.3
2.1
限额以上住宿业平均出租率( %
53.9
4.0
二星级及以下
43
0.7
三星级
45.1
1.9
四星级
49.7
3.0
五星级
56.3
4.8
其他
57.7
4.6

限额以上住宿业平均房价及出租率统计范围、采集渠道及主要指标解释

一、统计范围

全市范围内的限额以上住宿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二、采集渠道

纳入统计范围的住宿业单位按照《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通过统计数据集中采集平台上报统计数据。

三、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限额以上住宿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平均房价=星级饭店的客房收入/实际出租间天数

限额以上住宿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平均出租率=星级饭店的实际出租间天数/核定出租间天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