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区(点)活动情况

2017 5
同比增长( %
2017 1-5
同比增长( %
收入合计(万元)
77963.1
11.0
298303.9
10.7
门票收入
52128.5
6.0
176462.8
7.3
商品销售收入
2645.7
30.4
13983.7
30.0
其他收入
23188.9
21.6
107857.4
14.2
接待人数(万人次)
2991.4
1.3
12749.2
7.7
其中:境外人数
69.3
-8.8
280.1
-3.9

旅游区(点)活动情况统计范围、采集渠道及主要指标解释

一、统计范围

A级及以上旅游区(点)和其他主要旅游区(点)。

二、采集渠道

按照《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通过统计数据集中采集平台上报统计数据。

三、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收入合计(营业收入):旅游区(点)各项经营业务的收入,包括门票收入、商品销售收入和其他收入。

门票收入:指旅游区(点)销售门票所获得的收入。

商品销售收入:指旅游区(点)销售商品所获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旅游区(点)各项经营业务的收入中扣除门票收入、商品销售收入以外的场租、娱乐等项收入。

接待人数:指旅游区(点)接待的游客人数。包括免票人数和使用年、月票的人数。

境外人数:指旅游区(点)接待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