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区(点)活动情况

2017 3

同比增长( %

2017 1-3

同比增长( %

收入合计(万元)

48401.2

6.1

134142.9

14.0

门票收入

25249.4

-1.2

70570.9

9.4

商品销售收入

2679.0

33.3

5195.1

35.4

其他收入

20472.8

13.4

58376.9

18.3

接待人数(万人次)

2337.1

4.7

6076.2

9.6

其中:境外人数

52.2

-8.1

131.2

-5.8


旅游区(点)活动情况统计范围、采集渠道及主要指标解释

一、统计范围

A级及以上旅游区(点)和其他主要旅游区(点)。

二、采集渠道

按照《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通过统计数据集中采集平台上报统计数据。

三、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收入合计(营业收入):旅游区(点)各项经营业务的收入,包括门票收入、商品销售收入和其他收入。

门票收入:指旅游区(点)销售门票所获得的收入。

商品销售收入:指旅游区(点)销售商品所获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旅游区(点)各项经营业务的收入中扣除门票收入、商品销售收入以外的场租、娱乐等项收入。

接待人数:指旅游区(点)接待的游客人数。包括免票人数和使用年、月票的人数。

境外人数:指旅游区(点)接待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