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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艺术表演场所经营情况


单位1-3季度上年同期增速(家、%)
机构数33430232
演出场次合计429033556120.6
国内演出观众人次万人次1048.9884.718.6
演出收入合计亿元34.918.885.7


艺术表演场所统计范围、采集渠道及主要指标解释

一、统计范围

北京地区为演出活动提供专业演出场地及服务的重点艺术表演场所,以及从事文艺表演活动的重点演出单位。

二、采集渠道

纳入统计范围的演出场所按照《北京市文化和旅游统计制度》要求上报数据。

三、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机构数:指统计期间开展了营业性演出的演出场所。以独立演出空间为单位统计,如国家大剧院的歌剧院、音乐厅、戏剧场、小剧场2022年均开展了营业性演出,机构数计算为4个。

演出场次:指以场为计量单位的艺术表演次数,通过公开售票、包场等获得演出收入的演出场次。统计标准为:1.由院团独立完成的整台演出(演出时长为60分钟及以上)按一场统计;2.音乐、舞蹈、曲艺、杂技等包含多个节目的组台演出,一律按一场计算;3.公益性演出、彩排和内部观摩等不售票的演出活动不计算场次。

国内演出观众人次:指在国内演出的观众人数。

演出收入:指艺术表演场所通过售票或包场演出所取得的票房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