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 | 1-3季度 | 上年同期 | 增速(家、%) | |
机构数 | 家 | 334 | 302 | 32 |
演出场次合计 | 场 | 42903 | 35561 | 20.6 |
国内演出观众人次 | 万人次 | 1048.9 | 884.7 | 18.6 |
演出收入合计 | 亿元 | 34.9 | 18.8 | 85.7 |
艺术表演场所统计范围、采集渠道及主要指标解释
一、统计范围
北京地区为演出活动提供专业演出场地及服务的重点艺术表演场所,以及从事文艺表演活动的重点演出单位。
二、采集渠道
纳入统计范围的演出场所按照《北京市文化和旅游统计制度》要求上报数据。
三、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机构数:指统计期间开展了营业性演出的演出场所。以独立演出空间为单位统计,如国家大剧院的歌剧院、音乐厅、戏剧场、小剧场2022年均开展了营业性演出,机构数计算为4个。
演出场次:指以场为计量单位的艺术表演次数,通过公开售票、包场等获得演出收入的演出场次。统计标准为:1.由院团独立完成的整台演出(演出时长为60分钟及以上)按一场统计;2.音乐、舞蹈、曲艺、杂技等包含多个节目的组台演出,一律按一场计算;3.公益性演出、彩排和内部观摩等不售票的演出活动不计算场次。
国内演出观众人次:指在国内演出的观众人数。
演出收入:指艺术表演场所通过售票或包场演出所取得的票房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