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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被解读政策: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制定背景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文明绵延传承的生动见证,是连结民族情感、维系国家统一的重要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党的二十大报告再次明确要“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加强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习近平总书记对非遗保护传承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前不久,包括北京市参与申报的“中国传统制茶技艺及其相关习俗”成功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习近平总书记再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系统性保护,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推进文化自信自强。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不断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深化文明交流互鉴,讲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故事,推动中华文化更好走向世界”。

此次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是首次以中办、国办名义印发的关于加强非遗保护传承工作的政策文件。制定我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非遗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是北京市落实中办、国办《意见》的重要抓手,也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

二、基本内容

《实施意见》共19条,由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三部分构成。

总体要求中,强调了要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为建设全国文化中心、建成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提供强大精神力量;主要任务部分是实施意见的核心内容,从系统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整体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全面强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普及三个重要部分,提出了12方面工作任务。其中,在系统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部分,提出了调查记录、代表性项目名录、代表性传承人管理、区域性整体保护、传承体验设施、非遗研究等6方面工作任务;在整体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部分,提出了分类保护、服务国家发展大局、资源转化利用等3方面工作任务;在强化传播普及部分,提出了构建新型传播格局、融入国民教育体系、开展对外和对港澳台交流合作3方面工作任务。保障措施部分主要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法规、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强化机构队伍建设4方面措施。

三、政策特点

《实施意见》充分吸收了中央及北京市相关政策文件精神,特别强化了对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并结合我市城市功能定位、特色资源禀赋,以及基层非遗保护工作实际、群众文化生活需求等进行落实,努力实现顶层设计与基层实践的有机统一。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特点:

一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根本遵循,把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穿文件起草工作全过程,将完整准确落实《意见》作为起草工作的基本原则,在文件总体框架上基本与《意见》保持一致,在具体工作任务部署上,对标对表《意见》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结合北京市实际贯彻落实。

二是努力突出北京特点,对《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北京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和《北京市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中长期规划(2019-2035)》等本市法规和政策进行落实,按照“一核一城三带两区”总体框架要求,探索开展市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并与国家文化公园(北京段)建设等有效衔接。同时注重发挥首都资源优势,推动央地共建,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高地,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普及与国际交流合作,不断提高北京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全国文化中心建设中的贡献度。

三是坚持完善保护工作体系,提升工作系统性。《实施意见》从调查记录、代表性项目管理、代表性传承人管理、传承体验设施体系建设等方面提出了较为完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机制。其中,建立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荣誉代表性传承人制度,利用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工业遗址、疏解腾退空间、公共文化服务设施配套改建新建传承体验中心等措施,具有较强创新性。

四是推进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当代生活的连接点,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融合发展,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发展乡村旅游、民宿等业态,鼓励旅游景区景点、博物馆、公园等合理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进行文艺创作和文创设计,推进燕京八绝等传统工艺创新发展,努力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融入人民群众生产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