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社已经办理完暂退80%保证金了,能否办理暂退剩余保证金至暂退100%?
可以。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相关政策的通知》要求,已办理暂退80%保证金的旅行社,可继续办理暂退剩余保证金至100%比例,即办理结果为暂退全部保证金,但通过银行担保形式交纳的保证金、被法院冻结保证金等情形不在暂退范围之内。
二、我社刚知道此政策,没办过任何暂退保证金,能暂退多少?
我市所有已依法交纳保证金的旅行社,若未办过暂退保证金事宜,可直接办理暂退100%保证金。但通过银行担保形式交纳的保证金、被法院冻结保证金等情形不在暂退范围之内。
三、2022年 4月12日以后设立的旅行社能否暂缓交纳保证金?
可以。新设立的旅行社可在“旅行社审批系统”中申请暂缓交纳保证金。
四、我社已经办理完暂退100%保证金了,延长补足期限是否需要办理手续、怎么办理?
不需要额外手续。已经办理完暂退100%保证金的,自动延长补足期限至2023年3月31日,不需要办理延长补足期限手续。
五、降低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资格确认与暂退100%保证金政策的区别?
旅行社达到《旅行社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条件的,经确认降低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资格后,可凭我局出具的《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取款通知书》依法减少其保证金交存数额的50%,降低保证金资格确认的依据是《旅行社条例》第十七条,该法规不因政策调整而改变。
而“暂退政策”是指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相关政策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旅行社暂退80%保证金用于应对经营困难、恢复发展,该政策有明确的暂退范围、暂退标准和有效期限,属于阶段性政策。
六、我社已经办理过保证金“减半”(确认过降低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资格),能否再办理暂退100%保证金?
可以。我市所有已依法交纳保证金的旅行社,如已经确认过降低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资格,可以正常办理暂退100%保证金。
七、办理完保证金暂退或“减半”手续后,在哪里备案?
已办理暂退或暂缓交纳保证金的,因保证金余额为0元,无需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进行保证金信息备案工作;其他发生保证金数额变化的情况、尚有保证金余额的,如仅办理“减半”的、前期已办理暂退80%保证金但不愿暂退100%保证金的,办理完毕后请及时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完成保证金信息备案工作。网址: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旅行社管理系统https://lxs.mr.mct.gov.cn/log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