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京郊精品酒店建设试点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市旅游服务接待水平,完善首都服务功能,根据市政府2018第126号会议纪要“关于在京郊布局建设精品酒店”的有关精神和2019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关于在郊区试点布局建设精品酒店,提升京郊游品质和服务能力”的部署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精品酒店是指依托自然景观、人文风情、历史遗迹、工业遗存、建筑艺术等资源,围绕历史、文化、艺术、乡村等主题,集住宿、餐饮、休闲、娱乐、康养、会议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专业型酒店,具有文化主题突出、设计风格独特、建筑规模适中和服务多元化、精细化、个性化等特点。精品酒店不同于一般性主题酒店,在创意设计、服务品质等方面也普遍高于商务酒店及度假酒店。
在北京郊区开展精品酒店建设试点工作,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措施,是加快城市、农村转型发展的内在要求,是深化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完善京郊旅游产品供给、释放高端旅游消费需求的必要手段,对促进我市服务业水平提升、改善城市服务品质、推动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循序推进京郊精品酒店建设试点工作,全面提升京郊旅游服务品质,为推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促进京郊旅游转型升级、实现乡村全面振兴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京郊精品酒店建设试点工作要尽可能保护好自然生态本底,试点项目应与周边生态环境、景观协调融合,并妥善处理好与文物保护及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的关系,严禁在自然保护区范围内或触碰生态红线开发建设,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坚持规划统领。京郊精品酒店试点项目要纳入分区规划、乡镇规划和村庄规划进行统筹布局,并与旅游、交通、文物、生态环境等相关规划相衔接。文化旅游、发展改革、规划自然、住建、生态环境、文物、交通、水务等相关部门应将加强协同配合,共同推进京郊精品酒店试点项目规划建设工作。
坚持集约用地。京郊精品酒店建设要按照减量发展思路,坚持节约集约用地,通过“改造提升和规划新建”相结合的方式,有序推进试点项目建设。要充分利用既有酒店及废弃工业厂房、仓储用房等老旧设施改造精品酒店,防止盲目扩大用地和建设规模,严禁以精品酒店名义进行公寓及住宅项目开发。
坚持内涵发展。京郊精品酒店试点项目要加大文化内涵挖掘力度,注重突出地域文化特色。坚持因地制宜,促进多样化、特色化、差异化发展,打造“特而精”,展现“小而美”。严格项目准入,做到成熟一个推进一个,切实防止“炒地”和无序开发。
坚持市场运作。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以市场机制引入优质社会资本参与京郊精品酒店开发建设。
坚持惠农富农。京郊精品酒店的开发建设要注重维护属地农民的根本利益,建立和强化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资本的利益联结长效机制,带动农民创业就业、持续增收,努力打造扶农助农、惠农富农的京郊精品酒店发展模式。
(三)建设目标
至2022年,在门头沟、房山、昌平、平谷、怀柔、密云、延庆等旅游重点区分别建设完成1至2个精品酒店试点项目,树立标杆,打造样板,优先服务2022年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逐步向10个远郊区推广,力争到2025年在京郊打造一批布局合理、类型多样、主题鲜明、特色突出的精品酒店,为在京游客提供高品质的休闲旅游服务。
三、开发模式
(一)既有酒店提升模式。鼓励和支持对权属清晰、合法运营,且在交通区位、资源环境、建筑体量、软硬件设施等方面具备良好基础的现有酒店进行精品化提升改造,强化文化内涵、完善配套设施,引入专业运营管理机构,提高服务水平。改造过程中原则上不应改变原有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以及外轮廓线。
(二)老旧设施改造模式。鼓励各区利用废弃工业厂房、仓储用房等老旧设施改造精品酒店。在已纳入村庄规划和镇域规划前提下,支持以产权方自主开发、合作开发、资产重组等多种方式进行精品酒店改造,实现废弃老旧设施的资源再利用。改造过程中不增加建设用地指标,原则上不应改变原有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以及外轮廓线。
(三)土地入股联营模式。按照“乡镇统筹、集体持有、长期受益”的思路,鼓励和支持成立镇(乡)级土地联营公司(股份合作社),由联营公司统筹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的方式与社会资本合作,组建股份制公司作为精品酒店项目的实施主体,具体负责项目投资建设工作。镇(乡)级土地联营公司(股份合作社)与社会投资企业组成的股份公司应由集体经济组织控股,集体部分实行保底分红。
(四)土地试点入市模式。参照大兴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相关政策,在确保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性质不变、符合规划,并优先保障属地农民利益的前提下,以出让、租赁等方式入市交易,定向用于精品酒店项目建设。
四、主要工作
(一)加快项目选址,确定试点规模
纳入试点的各有关区开展试点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确定项目选址布局及规模。原则上各有关区推荐申报试点项目不超出2个。对2018年已初步纳入试点的项目,凡符合本方案要求的,可继续申报。
1.申报选址意向。由区文化和旅游局商本区规划自然分局等部门及有关镇乡提出项目初步选址意向(包括新建和改造),报市文化和旅游局审核。项目选址应依据镇乡规划、村庄规划、局部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文物单位保护管理有关规定,充分考虑周边环境、旅游资源及通达性等因素,并避开地质灾害易发区。
2.完善选址方案。由区规划自然分局会同本区文化和旅游局及有关镇乡,对市文化和旅游局批复的项目初步选址方案进行细化完善,明确项目四至范围、占地规模、规划用途、规划条件、开发强度等相关内容。
3.确定开发模式。根据试点项目现状及规划、土地等基本条件,明确项目开发模式。
(二)组织投资推介,引入社会资本
对完成规划选址的新建类项目和有融资需求的现有酒店(设施)改造类项目,由市区有关部门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组织开展项目投融资推介,引入有实力、有品牌、有经验的优质社会资本参与京郊精品酒店试点项目开发建设,同时引入国际国内知名酒店品牌管理运营机构指导推进试点项目的规划设计工作。
(三)完善相关手续,依法合规建设
以项目法人为主体,在发展改革、规划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办理项目核准、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施工许可等前期审批手续,组织项目施工建设,做好质量监管,保障项目质量。
规划自然资源等部门在审批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前应征求文化旅游部门意见。项目建成后,由区政府组织区住建、发展改革、规划自然资源、市场监管、文化旅游等部门进行质量验收。
(四)引入品牌运营,提升服务品质
项目开业前,由项目法人按照旅馆业管理规范要求办理经营许可相关手续,同时在文化旅游部门的指导下,引入国际国内知名酒店品牌管理机构承担项目运营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酒店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总结试点经验,发挥示范效应
市文化和旅游局会同各有关区政府开展京郊精品酒店建设试点工作总结,抓好试点经验的复制与推广,发挥好试点项目的引领示范带动效应,不断提升京郊旅游品质和服务能力。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由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共同推进、市有关部门支持参与、各有关区政府强化属地管理的京郊精品酒店建设试点工作领导体制和协调机制,坚持每季度进行一次工作调度,定期通报情况,协调解决试点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困难,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加快落实、取得实效。
(二)凝聚工作合力
强化部门职责,落实属地责任,形成推动京郊精品酒店建设试点工作的强大合力。文化旅游部门要加强综合协调,做好项目服务对接、宣传推介等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要利用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加大对项目所在地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规划自然资源部门要指导各有关区做好试点项目规划布局工作,提供项目用地保障;财政、住建、公安、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对试点项目给予专业指导及相关支持,共同推进项目建设与运营;各有关区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监督落实项目规划选址、方案设计、施工建设、质量验收及运营监管等各项工作。
(三)优化政策环境
优先推介招商。将京郊精品酒店试点项目纳入市区两级招商引资活动和北京旅游资源交易平台进行重点推介,优先推荐与品牌投资机构、金融机构和政府投资基金建立合作,拓宽融资渠道。
加大资金支持。市区两级对京郊精品酒店试点项目优先给予融资担保、贷款贴息等政策支持。发展改革、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交通、住建、水务、文化旅游等部门要发挥资金聚拢效应,共同支持试点项目所在地道路交通、供水供电、垃圾污水处理以及停车、环卫、通讯等配套设施建设,优化项目周边发展环境。
优化项目核准流程,提升服务效率。在延庆区、房山区开展郊区精品酒店由区级核准的试点工作,批复文件同步抄送市级相关部门。
支持利用老旧设施改造精品酒店。对利用废弃工业厂房、仓储用房等老旧设施改造精品酒店的,参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护利用老旧厂房拓展文化空间的指导意见》(京政办发〔2017〕53号)有关精神,在不增加建设用地指标、不改变原有建筑容积率和建筑密度、不变更原有产权关系,并已纳入镇域规划和村庄规划的前提下,在5年过渡期内可继续按原有用途和原土地权益类型使用土地,暂不征收土地收益,允许为项目建设及运营办理相关审批手续。5年过渡期满后,可按新用途、新权益类型、市场价,采取协议出让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办理项目用地相关手续。
强化宣传推广。通过文化旅游专题推介、展览展会及新媒体平台等多种渠道,加大对京郊精品酒店试点项目的宣传推广力度,提升项目影响力。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等部门对本方案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有关区政府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快组织项目实施,并于2020年2月底前将试点项目初步选址方案报市文化和旅游局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