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文化委员会、公安分局、工商分局、食药局、地税局、文化执法大队:
按照《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转型升级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办市函〔2014〕36号),我市作为全国试点城市,分别在东城区、海淀区、大兴区,共选择4家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以下简称“上网服务场所”)开展了转型升级试点工作。自2014年2月以来,试点工作进展顺利,现已取得初步成效,在树立行业自尊自信,提升企业形象、经营收入和社会效益等方面有显著改善和提升。实践证明,转型升级提升形象是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寻求产业发展的正确选择。为扩大试点影响力和示范作用,促进全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转型升级提升形象,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动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转型升级的意义
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诞生于信息化时代,是信息化发展与文化娱乐等服务业相结合的产物,是文化创意产业的组成部分。截止2013年底,北京市共有注册上网服务场所1537家,其中实际运营的1205家,拥有终端18.385万台。随着互联网科技的飞速发展及移动终端的广泛普及,目前上网服务场所单一的经营模式和粗放式管理已经难以适应上网人群的消费需求,行业总体收入下滑。但是,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作为反映科技文化进步的现代服务业,在缩小城乡信息差距,弥补信息服务中公共投入不足,解决流动人口和低收入群体上网问题,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是消费者获得娱乐和信息服务的重要途径。对促进就业,推动信息消费创造了大量市场需求。在信息服务、教育服务和促进公共文化建设等方面仍具有很大创新潜力和发展空间。
推动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转型升级,是调整小微文化产业结构,提高行业经济效益、提升行业整体水平、改善行业形象的迫切需要,也是政府部门深化改革,提高监管效率,从根本上解决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深层次问题,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二、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及《文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关于大力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政府职能转变,减少行政干预,谋求政策创新、治理措施创新,激发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的活力和在市场资源中的配置作用,促进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转型升级的工作目标
通过转型升级提升形象,促进上网服务场所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显著提升,企业形象和经营环境显著改善。把上网服务场所改造成为适合不同消费群体,兼具上网服务、社交休闲、竞技娱乐、电子阅览、远程教育、社区服务等,在文化消费中起积极引领作用的多功能文化活动场所。
上网服务场所转型升级提升形象应体现三个特征:
——在场所环境方面,做到安全、明亮、清洁、温馨,有特色;
——在经营模式方面,做到以互联网上网服务为主,其他经营内容为辅,多元经营,营收好;
——在社会评价方面,做到守法诚信经营、热心公益,社会效益显著提升,口碑好;
四、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转型升级的主要任务
(一)加强上网服务场所环境治理,提升行业形象。重点整治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吸烟、灯光昏暗、空气污浊等问题。使上网服务场所成为安全、整洁、无烟、清馨、文明的文化娱乐休闲场所。
(二)允许并支持上网服务场所多元经营,促进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经济效益提升。鼓励上网服务场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注重客户体验,拓展经营范围,丰富场所功能。改变以“机时费”收入为主的单一盈利模式,允许上网服务场所组织电子竞技、棋牌比赛等活动。允许开设卡拉OK、观影、观赛、体感游戏等功能区。符合条件的,允许增加食品零售、简单现场制作等经营内容。
(三)引导上网服务场所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升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的社会效益。鼓励上网服务场所积极开展社区电子课堂、中老年群体网络技能培训、网络代购、网上缴费、健康咨询等便民服务,开展信息共享工程等绿色阅览网站推介活动,使上网服务场所成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新生力量。
(四)鼓励上网服务场所规范经营,连锁化发展,扩大产业规模,调整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产业结构。
五、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转型升级的工作机制与措施
(一)建立以市、区(县)文化行政部门为主导,公安、工商、食药、税务、文化执法等部门共同参与的上网服务场所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各司其责,齐抓共管。鼓励上网服务场所多元经营,指导上网服务场所完善资质,依法经营、规范发展,助推场所经济效益提升,使上网服务场所成为大众文化消费娱乐的健康选择。
(二)加强行政指导和政策引导,促进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转型升级。
文化行政部门应充分利用各种文化产业扶持政策,助推上网服务场所转型升级。把上网服务企业纳入文化创意产业扶持资金奖励范围,对在转型升级中积极创新经营模式并实现了三个转变的场所和实行连锁化产业发展的场所给予奖励或贷款贴息等扶持;协调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开通贷款融资渠道。
公安管理部门加强对上网服务场所信息网络安全管理,探索利用科技手段实行上网人员身份认证管理。加强对电信接入服务企业的管理,督促、协调电信接入企业为上网服务场所提供优质服务,保障上网服务场所顺利运行。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结合部门登记管理职能和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支持上网服务场所多元化经营,提供便利化准入服务。
地方税务部门继续落实好国家各项税收政策,为支持网络文化产业发展,做好纳税服务工作。
(三)探索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的有机结合。文化行政部门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选择符合条件的上网服务场所并将其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发挥上网服务场所遍布城乡、靠近社区、贴近居民、网络设备先进以及网络管理专业化水平相对较高等资源优势,拓宽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同时助推上网服务场所提升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四)发挥网络文化协会在转型升级工作中的服务和引领作用。通过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上网服务场所经营人员的业务素质及管理能力。制定行业标准,开展达标场所星级评选等活动。加强宣传推广,开展倡议活动,切实推动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转型升级。
(五)依法准入,加强执法检查,净化市场发展环境。
区县文化行政部门依据现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及文化部门有关文件,依法开展单体网吧审批、变更等许可工作。减少行政干预,加强监管,清除制约行业发展的政策限制和制度壁垒,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的重要作用。
根据公安部、工信部、文化部、工商总局《关于开展无照经营网吧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将全市上网服务场所全部纳入政府部门执法监管视线,加强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的事中事后监管。要加强部门沟通,完善线索移转和联合执法机制,发挥监管合力。对擅自设立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或擅自从事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公安管理部门予以取缔。
(六)加强舆论引导,为转型升级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文化等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转型升级工作的宣传,邀请主要新闻媒体参与转型升级方案制定、舆论监督、典型培育等工作,广泛开展对转型升级工作的专题报道、跟踪报道,通过宣传场所新旧变化,示范引导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全面转型升级提升形象,促进首都精神文明和北京文化中心建设。
六、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转型升级的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积极探索行业管理方式的转型升级,解放思想,勇于面对问题,提高责任意识,积极转变管理理念、方式和手段,解决阻碍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发展中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加强行政指导,提升管理水平,改善社会形象,形成政府监管与行业发展之间的良性互动,通过推动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转型升级工作,切实调整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产业结构,促进健康可持续发展。
北京市文化局 北京市公安局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
201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