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北京市旅游防汛专项分指挥部(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召开汛期帐篷露营地安全防范工作专题部署会。会上,首先传达了市主要领导对汛期帐篷露营地安全管理工作批示精神,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水务局分别就设立在自然灾害风险点位、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帐篷露营地安全管理提相关要求,怀柔区、密云区就本区帐篷露营地汛期安全管理工作交流发言,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常务副指挥、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李宇同志就汛期帐篷露营地安全管理提出具体要求,市旅游防汛专项分指挥部指挥、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郭怀刚同志总结发言。
会议强调,目前我市已进入“七下八上”的防汛关键期,
要建立协调有序的联动机制,持续深入排查防汛安全隐患,加强对游客的安全提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严格落实汛期景区关闭和恢复开放规定,进一步压实压紧防汛责任,切实做好主汛期文旅行业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游客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文旅行业安全度汛。
要按照《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建立本地区、本领域、本单位帐篷露营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市级统筹指导、靠前指挥,协调调度资源开展应对,文旅部门承担行业管理职责;各区履行属地责任,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全面负责本区域帐篷露营地突发事件的组织应对工作,进一步强化规范帐篷露营地发展的属地管理责任,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相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本辖区内帐篷露营地设立和经营承担直接监管责任,对辖区内帐篷露营地应实行网格化监管,明确责任人及职责清单。帐篷露营地经营主体承担帐篷露营地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应制定安全管理工作制度,按照全市应对极端天气预警分级和应急响应措施做好防灾避灾相关工作,引导游客主动防范规避风险。
会议要求,7月30日前,全市14个区(除东西城)对属地范围内帐篷露营地开展全覆盖、全口径、拉链式摸排,搜集、整理相关信息一并纳入台账。一旦辖区发布强降雨或地质灾害蓝色及以上预警信息,提前研判游客出行情况,及时发布极端天气预警信息、安全提示信息和服务信息,点对点提示到帐篷露营地经营主体的具体负责人。涉山涉水帐篷露营地应立即停止户外露营服务,关闭帐篷营地,停止接待游客,及时劝返或将已入住游客转移到安全避险场所。对未取得经营资质、位于地质灾害隐患区的“野营地”开展专项整治,汛期坚决关停。对市民自发前往地质灾害区和山洪灾害危险区私自搭建帐篷露营的,要及时进行安全提示,并进行劝阻。
户外露营是当前旅游业发展的新兴业态,也是文商旅体等多业态融合的新消费场景,既要鼓励新业态的发展,更要本着对人民负责、对游客负责、对生命负责的态度,增强责任心,强化对新业态的规范管理,特别是安全管理,确保汛期帐篷露营地和游客的安全。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园林绿化局等北京市规范引导帐篷露营地发展工作小组成员单位、14个区文化和旅游局及区规划自然资源委、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园林绿化局参会。
(安全与应急处、资源开发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