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北京市委、市政府批准,按照全市2024年督查检查考核计划部署,北京市统计局于2024年5月26日至31日,对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开展了常规统计督察。2024年10月14日北京市统计局专题向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反馈了统计督察意见。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高度重视,根据督察反馈意见要求,按照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标准,及时研究整改举措,迅速开展整改。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统计督察整改政治责任
(一)坚持上下联动,加强组织领导。市文化和旅游局高度重视统计督察整改工作,在收到督察意见后,局领导牵头,立即部署,在全市文旅系统迅速展开整改工作。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各分管局领导为副组长,驻局纪检组、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各区文化和旅游局相关同志为成员的统计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落实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和《统计督察问题整改清单》,召开专题会审议并明确整改工作要求。全市文旅系统上下认真贯彻落实《整改方案》工作要求,协同合作,紧密配合,按照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标准,及时研究整改举措,迅速开展整改。
(二)细化任务清单,压实整改责任。根据市统计局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细化整改任务分工,制发整改方案,列出整改清单,将督察发现的4大方面11项问题细化为26个具体问题,每个具体问题均明确整改牵头处室、责任处室和完成时限。整改期间,分管领导召开专题会带领处室深入学习督察反馈意见,逐条逐项提出整改措施,明确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行立改,属于阶段性整改的要明确时限要求,需要长期坚持的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各处室要按照任务分工倒排工期,并指定专人与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接,确保各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
(三)紧盯任务落实,务求整改实效。加强对整改工作的全过程督促,确保整改工作高质量推进。整改期间,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整改清单,逐项推动工作落实,对于能够立即整改的,当下做出整改,并对表销号;对于存疑问题需要沟通协调的,主动走访各处室,深入沟通问题,提出解决办法;需要局领导协调解决的,在局长办公会和专题会上提出问题困难,局领导做出指示,协调解决。在整改过程中,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相关牵头处室与责任单位的沟通对接,紧盯任务清单,督促落实整改,按时向市统计局汇报统计督察整改进展,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统计督察工作落实落细
(一)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持续推动中央有关统计改革重要文件精神学深学透。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推动《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北京市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再学习、再深化。二是广泛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培训学习。11月25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学习了康义书记讲授的新修改《统计法》课程,局领导和业务处室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学习。12月21日(周六),局党组扩大会会前学法环节,邀请市统计局法规处镇莉处长作专题辅导,讲授“坚持依法统计,深入学习新修改《统计法》”,局领导和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及统计相关负责同志聆听了讲解。12月18日,召开全市文旅系统统计工作培训会,会上邀请市统计局法规处四级调研员杨勇同志进行授课,主要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有关精神和文件内容、新修改《统计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内容进行讲解,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各区文旅局统计相关负责同志共计100余人参与培训。
(二)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整体谋划。一是依据《关于推进北京市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意见》,研究制定了《北京市文旅融合发展统计监测指标框架》,并组织开展了2023年相关统计监测分析,形成监测分析报告。之后会以此监测指标框架为主,按年度开展文旅融合监测分析,并根据市场发展趋势实时调整、丰富完善监测指标。二是完善智慧文旅平台建设,统筹假日监测。按照《关于统筹假日监测指标相关工作情况的意见》,将假日统计监测板块纳入智慧文旅平台建设子模块,搭建部门数据共享平台,完成采集、催报、审核、汇总、报告生成等功能,做到数出一门,满足假日期间各级政府、部门对假日旅游相关数据的使用需求,提高假日旅游统计监测效能。三是增加统计归口管理人员和基层统计人员力量,明确区局统计管理牵头科室和统计工作联系人,压实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统计工作效能。四是周密开展演出市场假日统计监测工作。在假日前一周,向全市重点演出场所发送《关于请协助开展北京演出市场假日经营情况统计工作的函》,并商请大麦网提供重要节假日期间演出市场数据,为假日统计监测提供支撑。五是严格落实“平台初审-三方再审-区级复审-市级验收反馈”逐级审核机制,不得越级通过,审核发现问题要及时反馈区局联系调查对象进一步核实。
(三)规范开展统计,全面履行统计法定职责。一是贯彻执行《北京市部门统计规范化管理办法》《北京市部门数据共享制度》《北京市文化和旅游统计调查制度》《北京市统计资料发布管理办法》,严格执行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制度,加强统计调查项目执行情况管理,按照审批的调查内容、范围、方式等规范开展统计调查。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公布统计数据,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报送,及时向社会发布延期公告,以及及时向统计部门说明情况。二是强化统计培训。加强对局属单位、各区文化和旅游局、基层调查单位的统计专业知识技能培训和业务指导,提高统计人员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在12月18日文旅统计培训会上,专职从事统计管理人员介绍了市局的统计工作职责以及就如何提升文旅统计工作质量进行了培训。未来也将在局内定期组织统计工作职责培训,便于统计工作人员全面掌握全局统计职能。三是在统计填报系统增加“标注”功能,对经营异常旅行社、景区、酒店等文化旅游经营单位进行标注。同时,加强监管力度,根据业务处室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按照业务处室提供内容向统计工作存在问题的区局发放《提示函》,督促各区高度重视基础报表的报送工作,加力做好数据报送和审核。
(四)强化统计数据质量管控,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一是制定《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建立统计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规范统计数据全流程管理,明确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并印发全市文旅系统遵照执行。二是11月22日召开2024年北京市演出行业研讨交流活动。会上,对主要演出场所开展了《北京文化和旅游统计制度》艺术表演场所统计内容的培训工作,对“艺术表演场所演出情况”报表及指标解释进行说明。后期会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定期对演出场所开展统计报表和统计制度以及指标的解释培训。三是新数据测算方法,通过抽样调查、部门数据共享、行业直报数据、电信大数据、银联数据等相互校核测算全市和分区旅游接待人次和收入。四是定期组织开展评估。通过院校老师、业内专家、行业一线从业者等多方渠道抽取外部评审专家,定期对第三方调查项目进行评估,对第三方调查数据进行抽查、审核、校验。五是12月18日,在全市文旅统计培训工作会上,进行了专门针对假日景区填报工作培训,并在会上通报了市统计局统计督察意见,要求各区文旅局高度重视,做好对基层填报单位的培训,要重点关注假日报表制度和指标的解释。
(五)经常性开展防治统计造假行动,推动防治统计造假常态化。一是严格落实防治统计造假责任,推动《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规定》落实落细,全面贯彻《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压实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在全市文旅系统形成常态化防治统计造假机制。二是常态化开展统计监督检查。持续开展对局属各单位、各区文旅局和统计调查对象的监督检查,在往年已开展10个区局检查的基础上,继续扩大检查和延伸督察范围。三是针对此次督察意见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在全市文旅系统开展自查工作,形成常态化机制,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进一步巩固防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责任意识,逐步形成不敢、不能、不想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工作氛围。
三、巩固整改成果,不断提升文旅统计工作能力和水平
下一步,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将持续深入学习领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统计工作要求。严格依法统计,切实提高文旅统计数据质量,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为推动首都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一)健全长效机制,持续改进工作。建立健全整改工作长效机制,对已整改完成的任务,巩固深化整改成效,不定期开展自查。根据整改问题举一反三,系统梳理其他统计相关问题,自觉列出整改清单,坚持工作力度不降低,继续实施动态销号管理。将整改工作与日常工作充分结合,把完善统计制度、健全工作机制贯穿整改工作全过程,以整改促提升。
(二)严格依法统计,严防统计造假。继续加强对新修改《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依法统计,将文旅统计工作纳入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责任范围。严格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按要求做好报备审批,健全文旅统计各项制度,切实履行好部门统计法定职责。持续推动《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学深学透,充分认识统计造假极端危害性和防治统计造假极端重要性,层层压实防治统计造假责任。
(三)加强源头管理,提升数据质量。加强基层统计队伍建设,加大培训指导力度,确保源头统计数据质量。优化统计数据采集系统和技术支撑体系,加大监督检查和数据核查力度,补齐数据质量管理短板,完善数据质量管控制度体系,层层把牢数据质量关,切实提升统计数据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