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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蒙文旅合作框架协议在京签署


9月1日,由我局与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共同主办的主题为“京”久不息·筑“蒙”文旅——京蒙携手创未来“京蒙文旅产业协作推介活动”在国家会议中心成功举办。活动期间,我局一级巡视员史安平、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党组书记秦艳代表两地签署了《京蒙文旅合作框架协议》,协议围绕“建机制、促交流、强宣传、育人才”等方面助力两地文旅业向高质量发展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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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建立完善合作机制。建立和完善京蒙两地常态化合作机制,发挥两地各自优势,创新文旅行业合作发展模式,提高区域融合发展水平。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共同协商解决合作过程中文化交流、资源共享、企业互访、品牌联动、项目合作、人才培养等方面的问题。两地文旅行政主管部门各确定一名厅(局)级领导为总协调人,相关业务处室牵头负责,对合作进展情况和重要工作推进情况抓好落实。

二是加强文旅合作交流。鼓励并支持两地文艺创作演出、文旅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等领域的交流合作,不断深化合作内容、丰富合作形式、创新合作机制,共促两地文旅事业繁荣发展,更多惠及两地人民群众。充分利用京蒙两地文旅资源优势,搭建两地文旅企业交流平台,建立信息共享网络,组织项目单位互访,开展项目合作对接,鼓励和引导两地文旅企业共同打造互补双赢的京蒙文旅品牌。加强京蒙文旅产业协作,适时开通京蒙号旅游专列。

三是深化文旅宣传推介。加强文旅宣传战略合作,实行京蒙联合推介营销机制,推动两地文旅宣传推广平台共享互换,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推广活动,互推文旅资源、产品和线路,互宣品牌形象,相互支持各自举办的文旅促销活动,构建跨区域文旅宣传矩阵。

四是强化人才培养交流。加强文化旅游人才培养、专家智库建设等方面的务实合作,建立健全京蒙两地文旅智库专家共享机制。推动文旅职业教育交流合作,促进专业人才的培养。通过多层次、多渠道的合作,培养文旅事业发展急需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