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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市级文化和旅游标准化试点(第四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首都标准化战略纲要(2035年)》《北京市标准化办法》等文件精神,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会同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市级文化和旅游标准化试点(第四批)申报和建设工作。本次试点立足北京文旅特色,以规范管理流程为抓手,以提升服务水准为目标,着力形成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本市文旅行业提质增效、规范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北京市市级文化和旅游领域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范围涵盖旅游住宿(星级旅游饭店、主题酒店、乡村民宿等)、旅行社、旅游景区等旅游服务场景以及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领域,鼓励在文旅融合业态培育、入境旅游服务优化、智慧文旅服务管理创新升级等方面拥有先进经验、取得突出成效的市场主体积极申报。

申报主体为从事文化和旅游经营服务的企事业单位。申报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本市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经营服务内容能够体现本行业特色,具有明显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具有较好的标准化工作基础,配备专兼职标准化工作人员,申报单位人员有较强的标准化工作意识;

(四)诚信守法,三年内未发生重大服务(产品)质量、安全健康、环境保护等事故,未受到各级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及相关政府部门的通报批评、行政处罚及媒体曝光;

(五)自愿参加并承诺按期完成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任务。

二、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请

申报单位填写《北京市文化和旅游标准化试点申请书》(见附件1),经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盖章后,报至市文化和旅游局。

(二)项目评审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三)项目确定

依据评审结果,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确定市级文化和旅游标准化试点项目并正式下达。

(四)项目内容

各试点项目单位应完成标准体系构建、标准编写,标准体系整体实施以及效果评价等工作。

市文化和旅游局将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定期对项目进行督导。

三、申报要求

请有意愿申报试点项目的单位填写《北京市文化和旅游标准化试点申请书》,并提交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具体材料内容要求见附件2),于2026年2月28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盖章版(一式四份)送至:北京市朝阳区雅宝路10号凯威大厦818室,电子版申报材料(包括WORD版和PDF版)发送至邮箱bjwljkjc@163.com。

联系人:陈  雪,联系电话:85623207、13911083055;

             丁  韬,联系电话:55525751;

             孟凡蕊,联系电话:55526493。


附件:1.北京市文化和旅游标准化试点(第四批)申请书

          2.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内容及要求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