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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2024年度北京市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拟推荐评估结果的公示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的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要求,拟推荐钟连盛等16位传承人获得“优秀”评估结果,胡庆学等67位传承人获得“合格”评估结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计算)。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有异议,可以通过书面来信、电子邮件向市文化和旅游局反映,并将相关证据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反映人须提供必要、真实、可查的证据材料及有效联系电话以便联系核实,我局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1.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3日—10月29日

2.书面方式反映异议材料邮寄至:北京市通州区留庄路1号院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非物质文化遗产处(邮政编码:101100。电子邮件方式反映异议材料发送至:wumeilun@whlyj.beijing.gov.cn。请在信封上注明“《2024年度北京市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拟推荐评估结果》异议反映”字样。来信来函以邮戳时间为准,电子邮件以发送日期为准。


联系电话: 010-55525640


附件:2024年度北京市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拟推荐评估结果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