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网上申报
7月10日(周四)—7月31日(周四),申报人登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http://rsj.beijing.gov.cn),点击“个人办事”栏目,选择“职称评审”模块,注册登录后,进入“北京市职称评审服务平台”,选择“我要申报”,进入“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系统”,选择拟申报专业的评审委员会,根据《北京市艺术系列(舞台影视、美术、动漫游戏专业)职称参评条件》(附件1)、《北京市图书资料系列(图书资料、群众文化专业)职称参评条件》(附件2)、《北京市艺术系列(舞台影视、美术、动漫游戏专业)网上申报提交材料要求》(附件3)、《北京市图书资料系列(图书资料、群众文化专业)网上申报提交材料要求》(附件4)及评委会要求,客观、准确、完整填写个人职称申报信息,并于7月31日前完成系统提交。
二、单位审核公示推荐
7月10日(周四)—8月7日(周四),申报人联系参保单位进行审核推荐。参保单位登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点击“法人办事”栏目,登录后选择“职称评审单位审核推荐”模块,进入“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系统”,对申报人所填写的个人信息进行审核,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管理权限如实填写推荐意见并于8月7日前完成系统提交。推荐意见作为评审委员会评审表决的重要参考依据。
从事艺术工作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打印职称申报信息表、个人诚信承诺、公示模板等材料,线下提交相关协会、学会进行推荐。经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联认可的协会、学会审核公示并加盖公章后,申报人通过系统上传,提交评审服务机构审核。
三、评审机构审核
自7月10日(周四)起,评审服务机构按照参评条件和申报提交材料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的,评审服务机构告知申报人需要补正的内容,并予以退回。申报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评审服务机构告知的内容和要求及时补正材料并提交,再次联系参保单位审核推荐并提交,评审服务机构再次审核。逾期未补正或未按要求履行申报手续的,视为放弃申报。
四、个人缴费
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在评审服务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申报人逾期未完成缴费,视为放弃申报。评审服务机构将审核通过且缴费成功的申报人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按照《关于转发<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和职称评审收费标准的函>的通知》规定,北京市职称评审收费标准为高级每人700元,中级每人500元,初级每人200元。
五、答辩评审
答辩评审前3日评审服务机构通过短信告知申报人答辩事宜。请收到短信通知的申报人及时登录系统,下载答辩通知书。答辩当天,申报人须持《答辩通知书》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要求参加答辩。不论因何原因,未能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要求参加答辩,视为本人放弃,不进行补答辩。
高、中级职称评审需现场答辩;初级职称不答辩。评审委员会按照分类评价标准对申报人进行综合评价,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申报人获得出席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票数,可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各专业高、中级预计答辩时间如下:动漫游戏专业(高、中级):9月15日至9月20日;美术专业(高、中级):9月22日至9月27日;群众文化专业(高、中级):10月13日至10月18日;图书资料专业(高、中级):10月20日至11月1日;舞台影视专业(高、中级):11月3日至11月15日。
六、验收公示
验收通过后,评审结果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个人办事”—“职称评审”—“本年度评审结果公示”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
七、领取电子职称证书
公示无异议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分批核发2025年度电子职称证书和电子职称评价结果通知书。申报人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个人办事”—“职称评审”—“本人资格证书查询”模块下载使用。
八、注意事项
(一)遵守个人诚信承诺。申报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在职称申报、推荐、审核等环节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的,将被取消申报资格;已取得职称的,撤销职称,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情节严重的3年内取消职称及岗位晋升资格。
(二)履行推荐申报主体责任。申报人的参保单位(或推荐协会、学会)应全面、认真审核申报人材料,对审核和推荐意见的真实性负责。对于没有认真履行审核责任,或包庇、纵容弄虚作假、出具虚假证明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评审服务机构依法追究单位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优化服务中央单位委托评审。中央在京单位本级及所属二级单位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时在京正常参保,由中央在京单位人事部门开具《2025年北京市职称评审委托函》(附件5),或经中央在京单位同意后由所属二级单位开具委托函,可参加本市职称评审。委托函需在个人申报时上传到系统。
除以上情况外的中央在京单位的申报人,在本市正常参保的,无需开具委托函,可直接申报本市职称评审。中央在京单位另有规定的,按中央在京单位要求执行。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的通知》(中办发〔2015〕39号)要求,《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名单》(附件6)中涉及单位的申报人,在本市正常参保的,无需开具委托函,可直接申报本市职称评审。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核准备案的《中央单位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备案目录》中已备案的职称系列(专业)不接受委托。
(四)明确学历学位具备同等效力。申报人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或学位均予认可。系统自动调取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信息进行比对,调取不成功的,申报人须在系统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关材料。
(五)明确国内外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在国家及本市确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附件7)范围内,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职业资格,且符合本市相应系列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中规定的学历学位、工作年限条件的,可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取得部分国际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表(附件8)中急需紧缺清单中IEEE高级会员等8项国际职业资格,在符合本市相应系列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中规定的学历学位、工作年限条件的,对应高级职称,并可作为申报本市正高级职称的条件;取得ACM高级会员等25项认可度高的国际职业资格,在符合本市相应系列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中规定的学历学位、工作年限条件的,对应中级职称,并可作为申报本市高级职称的条件。
(六)畅通副高级职称破格申报通道。申报人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但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在符合艺术系列(舞台影视、美术、动漫游戏专业)、图书资料系列(图书资料、群众文化专业)副高级职称破格条件的基础上(破格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2),由2名及以上具备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填写《北京市高级职称破格申报推荐表》(附件9)推荐申报。专家推荐表及相关材料需在个人申报时上传到系统。
(七)畅通自由职业者职称评价渠道。近1年在北京市舞台影视、美术、动漫游戏等专业领域工作、符合条件的自由职业者,经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联等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协会学会推荐,可参加艺术系列职称评价。具体包括:北京作家协会,北京美术家协会,北京戏剧家协会,北京音乐家协会,北京舞蹈家协会,北京书法家协会,北京摄影家协会,北京曲艺家协会,北京民间文艺家协会,北京杂技家协会,北京电视艺术家协会,北京电影家协会,北京网络文化协会,北京动漫游戏产业协会,宋庄管委会。
(八)严格落实“考培分离”净化评审环境。市文化和旅游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各种职称评审培训或代报名,请广大专业技术人才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电话:55525726
技术咨询电话:1233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附件:
1.北京市艺术系列(舞台影视、美术、动漫游戏专业)职称参评条件
2.北京市图书资料系列(图书资料、群众文化专业)职称参评条件
3.北京市艺术系列(舞台影视、美术、动漫游戏专业)网上申报提交材料要求
4.北京市图书资料系列(图书资料、群众文化专业)网上申报提交材料要求
5.2025年北京市职称评审委托函(模板)
6.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名单
7.关于调整北京市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
8.部分国际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表
9.北京市高级职称破格申报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