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推荐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关于评选表彰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进个人的通知》(文旅非遗发[2023]123号)和相关推荐程序要求,拟排序推荐北京文化艺术传承发展中心等4个集体和北京京剧院朱绍玉等7名个人作为北京市全国非遗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计算)。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市文化和旅游局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4年5月23日—5月29日

联系电话: 010-55525716

附件:北京市推荐全国非遗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及其简要事迹

北京市非遗保护工作先进集体

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

领导小组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