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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构] 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消防救援局
  • [有效性] 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旅游
  • [成文日期] 2026-01-14
  • [发布日期] 2026-01-16
  • [发文字号] 京文旅发
  •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等10部门关于印发 《促进住宿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区文化和旅游局、网信办、发展改革委、公安分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消防救援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商务部等9部门《关于促进住宿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商服贸函〔2025〕623号),推动我市住宿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国际一流旅游城市和全球旅游目的地建设,市文化和旅游局会同市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广电局、市消防救援局等部门制定了《促进住宿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中共北京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公安局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商务局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北京市消防救援局

    2026年1月14日



    促进住宿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商务部等9部门《关于促进住宿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推动我市住宿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国际一流旅游城市和全球旅游目的地建设,制定本措施。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北京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聚焦品质化、便利化、数智化、绿色化、融合化、国际化发展方向,优化住宿服务产品供给,促进业态融合创新,更好发挥住宿业在促消费、惠民生、稳就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助力首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持合理布局、科学发展,围绕“一核一主一副、两轴多点一区”的城市空间结构,打造差异化、特色化、品牌化住宿产品。坚持科技赋能、融合发展,丰富住宿新产品、新业态、新场景、新体验。坚持低碳转型、绿色发展,从管理机制、升级改造、能源消耗、产品供给、再生利用等方面推动酒店绿色化建设。

    到2030年,力争在全市打造10个集聚国际国内知名酒店品牌的高端酒店集群,实现全市酒店连锁化率60%以上,培育星级旅游饭店、绿色旅游饭店、精品旅游饭店、主题酒店等高品质酒店600家以上,全市住宿产品供给更加优质,服务效能全面提升,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基本形成布局合理、类型多样、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的住宿业发展格局。

    二、主要措施

    (一)坚持规划引领

    1.优化空间布局。在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指导下,首都功能核心区推动住宿业减量提质,严格执行《北京市新增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引导存量酒店向高端化、精品化、特色化发展;中心城区聚焦打造国际文化、科技、创意旅游高地,积极引入国际国内高端酒店品牌,推动服务升级;城市副中心围绕文化旅游区、运河商务区、大运河文化旅游景区加快高品质酒店布局建设,强化“文旅+会议+商务”多元服务功能;平原新城聚焦京南文化旅游度假区、未来科学城、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和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以及良乡大学城建设,加快打造与休闲度假、商务会展、临空经济、高端制造业相配套的酒店集群;生态涵养区着力发展度假酒店、乡村酒店等业态,重点打造亲子、研学、康养、非遗体验等特色主题酒店,推出一批以酒店为核心的微度假目的地。(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区有关部门)

    2.推进结构调整。结合“十五五”时期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优化调整以中小酒店为主的“金字塔”型住宿业体系。拓展高端酒店规模,提升国际旅游城市承载力。突出“文化+服务”特色,以满足重大活动、商务休闲、大型会展需求为目标,积极引进国际国内知名酒店品牌,打造一批高端地标酒店;扩大中端酒店市场,引导与三、四星级标准相当的中端酒店通过提升改造、品牌引领、数字赋能实现提质焕新;推动中小酒店转型升级,引导小旅馆小酒店连锁化经营,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和服务品质。(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区有关部门)

    (二)提升发展能级

    3.做强市场主体。借助北京文旅投融资服务平台、政银企协作机制、重点文旅项目投融资对接会及大型文旅展会等活动,为住宿企业和项目招商融资、股权产权转让、资源对接、业态植入、委托运营等提供服务,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充分发挥重点商圈、产业园区、主题乐园、交通枢纽、大型场馆、会展中心等集聚效应,吸引头部酒店企业、跨国酒店集团总部落地北京。支持成长性好的中小酒店企业创新发展。推动更多优质酒店企业升规纳统。(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区有关部门)

    4.支持升级改造。鼓励各区结合城市更新行动,推动住宿经营主体开展老旧建筑主体改造、内部装修升级、水电气热改造、设施设备更新、完善“平急两用”功能。对因历史原因无产权证等手续的老旧酒店,以及涉及历史文化街区、不可移动文物的酒店,结合工作实际创新优化改造相关审批流程。(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自委、市住建委、市文物局、市消防救援局,各区有关部门)

    5.打造优势品牌。引导住宿企业通过连锁经营、集团化发展、商业特许经营、品牌授权使用、实施管理和服务质量相关标准等方式,提升品牌影响力,打造更多国际知名酒店品牌企业。鼓励住宿经营主体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在地文化,加强自主商标品牌布局与运用,打造国潮品牌,发展特色服务。支持打造具有北京区域特色的优秀酒店管理品牌,推动品牌输出。(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区有关部门)

    (三)扩大高品质供给

    6.促进业态融合。鼓励酒店创新丰富经营业态,立足古都文化、红色文化、京味文化、创新文化,积极引入演艺、非遗、潮玩、文创、亲子、研学、康养、中医药、美食、数字娱乐、北京礼物等元素,推进主题化、特色化、品牌化设计,大力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打造多业态融合消费新场景。(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各区有关部门)

    7.支持产品创新。支持住宿企业与大型演唱会、音乐节、电影节、体育赛事等活动,以及景区(点)、餐饮、购物、科技、娱乐、会展、博物馆等融合发展,打造“酒店+”一站式套餐产品,提供集住宿餐饮、景区门票、文化体验、交通接驳等于一体的定制化服务,促进消费扩容提质。(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市交通委、市文物局、市体育局、市广播电视局、市电影局,各区有关部门)

    8.培育酒店精品。围绕历史、文化、艺术、乡村等主题,培育打造文化主题突出、设计风格独特、建筑规模适中、运营服务专业的小而精、小而优、小而美的精品酒店,更好满足市民游客多样化、个性化消费需求。鼓励各区利用废弃工业厂房、仓储用房等老旧设施改造精品酒店,支持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出让、租赁等方式用于乡村精品酒店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规自委,各区有关部门)

    9.打造“一店一特色”。引导住宿企业梳理在地文化IP资源,积极开展“一店一特色”品质提升行动,推动更多优质酒店形成独具创新性、唯一性的主题文化画像,实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打造新时代共享首都美好生活的城市形象窗口、文旅体验地标、旅居生活高地。(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区有关部门)

    (四)提升服务质效

    10.推进标准化建设。做好住宿业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以标准化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积极推进住宿业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的宣贯落实,鼓励酒店参加星级旅游饭店、精品旅游饭店、绿色旅游饭店、主题酒店等标准化评定,引导提升软硬件设施和服务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区有关部门)

    11.加强重大活动服务保障。通过加强人员培训、升级设备设施、规范服务标准、优化运营管理、强化应急能力,打造一批软硬件达标、服务专业、安全可靠、能够胜任重大国事外事活动保障任务的高品质酒店,推动住宿业更好服务首都工作大局,在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健全“四个服务”保障机制中做出更大贡献。(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外办,各区有关部门)

    12.提升涉外接待能力。鼓励住宿企业参加海外展会,加强国际市场营销,积极拓展入境客源。持续优化境外人员入住登记流程,提升入住登记效率。指导酒店规范多语种标识设置,完善多语种服务体系,加强前台、礼宾、餐饮等关键岗位的外语接待等业务培训。持续优化支付服务,提升支付便利性,扩大外卡受理终端(POS机)覆盖率,增设外币人工兑换点、外币兑换机、ATM机、外籍人员引导服务台等便利设施,做好现金备付工作,提升现金收付能力。(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公安局、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市外办,各区有关部门)

    13.加快数智化转型。引导住宿企业引入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实施业务流程再造、智慧决策,提升运营管理、市场分析、客户获取等能力。推动“人工智能+酒店”建设,加快IPv6部署,探索在代表性大型酒店开展IPv6单栈试点,为酒店业提供更好基础网络支撑,加快酒店能源管理、安全管理、客房与客控系统、前台服务、对客服务等数智化转型,提升沉浸式住宿体验功能。推动酒店电视实现一键看直播、一个遥控器看电视、开机无广告、超高清直播频道服务等,提供优质便捷的看电视体验。督促住宿经营主体强化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确保重要数据安全和网络安全。(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局、市公安局、市委网信办,各区有关部门)

    14.推动绿色发展。支持住宿企业推行绿色建筑设计,使用绿色环保材料,开展绿色节能改造,参与绿色旅游饭店评定。督导住宿企业落实低碳环保、节能减排各项规定要求,增加可再生能源使用场景。督促住宿企业落实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实施垃圾分类,倡导光盘行动。(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委,各区有关部门)

    (五)优化发展环境

    15.优化营商环境。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持续优化注册登记、食品经营、特种经营许可等相关证照办理流程。持续推进“风险+信用”分级分类,完善“无事不扰”清单动态管理机制,通过“综合查一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紧盯重点酒店强化精准服务,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在政府采购住宿、会议、餐饮等服务项目中,不得将星级、所有制等作为限制条件。(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疾控局、市财政局,各区有关部门)

    16.规范市场秩序。引导住宿平台企业提高规则透明度,优化评价机制、定价体系、收费模式,合理确定费率水平。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规范住宿平台竞争行为,防止平台“内卷式”竞争。督导住宿平台企业加强对平台内住宿经营者合法资质及其上传至平台的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内容审核查验,分级分类、规范展示各类住宿业态信息,确保信息真实有效。鼓励住宿平台企业为中小微住宿企业提供技术培训、流量帮扶等服务,营造共生发展的良性生态。加强住宿业治安管理,指导督促住宿企业、服务提供者依法严格落实身份查验、信息登记、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要求和可疑情况报告等制度。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大对偷拍、出售隐私信息牟利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防范和打击力度。督导住宿企业接入合规的直播电视信号源,保障酒店电视系统安全。(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广播电视局,各区有关部门)

    17.强化安全管理。各有关部门和各区要依法依规依职责加强住宿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压实“市场主体责任、上级主管责任、属地监管责任、行业管理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五方责任,加强对涉及地下空间、高层建筑的住宿场所安全监管,强化对小旅馆小酒店的常态化安全督导检查。督促住宿经营者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各项制度,制定应急预案,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和应急演练,狠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消防通道堵塞、违规施工动火作业、电气设备设施老化等各类风险隐患的排查整治,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常识和应急处置技能培训。督导提供餐饮服务的住宿经营主体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委,各区有关部门)

    三、组织保障

    18.加强工作统筹。依托全市旅游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总体谋划与组织协调,各单位、各部门及各区要高度重视,积极沟通对接,落实责任分工,强化部门协同、市区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抓好推进落实。(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商务局、市消防救援局,各区有关部门)

    19.加强政策支持。用好超长期国债等各类政府资金,支持重点酒店项目建设改造升级。支持符合条件的酒店项目发行基础设施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推动将酒店纳入“城市更新”政策支持范围。统筹优化市对区旅游发展补助资金支持重点,出台支持打造旅游住宿品牌重点项目的激励措施。加强与国家有关部门沟通对接,积极争取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区有关部门)

    20.加强金融服务。推动住宿经营主体数据与金融机构、征信机构对接,支持金融机构创新开发适应住宿业特点的融资、保险产品,提供多元普惠金融服务,满足小型住宿经营主体资金周转融资需求。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住宿经营主体提供融资增信支持。支持住宿经营主体通过多种方式盘活存量资产。(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北京金融监管局、市委金融办,各区有关部门)

    21.加强人才培养。优化高职院校相关专业课程设置,鼓励校企合作,加强产教融合,将职业标准融入人才培养,积极培育行业需要的高层次管理人才和技能人才。加强行业交流培训,每两年举办一届服务技能大赛,持续推进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从业人员社会地位。(责任单位:市教委、市人力资源社保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区有关部门)

    22.加强统计监测。完善住宿业统计监测体系,建立行业数据库,应用大数据技术开展监测分析,加强住宿业新业态新模式统计探索。建立健全住宿行业监测机制,全面客观真实反映行业发展态势。(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统计局,各区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