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有关单位、各区文化和旅游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通知》要求,学习贯彻北京市委全会精神,落实《北京市关于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现将《关于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12月31日
附件
关于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
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文塑旅、以旅彰文,坚持非遗系统性保护与旅游高质量发展并举,推进非遗与旅游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融合,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使非遗资源成为旅游产品和服务创新的基础,使旅游成为非遗保护与传承的重要载体和有效路径,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立足首都“四个中心”的城市战略定位,重点围绕北京历史文化名城、大运河文化带、长城文化带、西山永定河文化带的非遗资源,优化文化旅游产品与服务的供给机制,推进文化自信自强,推动中华文化更好走向世界,构建特色鲜明的非遗与旅游融合的“北京样本”。
二、重点任务
(一)做好项目挖掘梳理
统筹城乡资源,开展传统民俗、表演艺术、传统工艺、康养体验等多种类型非遗代表性项目的梳理,探索不同门类非遗项目与旅游融合发展的契合处、联结点,挖掘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核心思想理念、传统美德和人文精神,广受民众认可、地方特色鲜明、具有广泛影响力的非遗代表性项目。建立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推荐项目目录。用好北京非遗宣传标志符号,支持东城区、朝阳区等区推出具有区域特色的非遗旅游资源手册、地图,加强推荐项目的宣传推广力度,增加北京非遗在国际与国内市场的识别度、可见度和吸引力,传播和推广北京特色非遗旅游资源,促进传统文化的现代传承与创新发展。
(二)激发传统民俗活力
推动传统民俗文化融入现代生活,宣传“中国节气里的京味非遗”,展示北京历史文化,提升游客和居民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认同感。依托非遗庙会、市集等活动形式,举办民俗活动,为非遗传承人在景区和社区提供展示平台,推动非遗资源的旅游活化利用。对西城区北京童谣、朝阳区大运河传说、丰台区卢沟桥传说、房山区杨家将传说、海淀区曹雪芹传说、延庆区京张铁路故事、八达岭传说等民间文学素材进行挖掘整理与创作,在朝阳区等区推出少年说非遗“小小故事家”等活动,推动民间文学的当代传承。
(三)搭建表演艺术平台
推动表演艺术类非遗项目与旅游展演的融合开发,鼓励对经典传统剧目进行创新,更多地融入非遗旅游展演。支持传统戏剧、传统音乐、传统舞蹈、曲艺等表演艺术类非遗项目在旅游场所、社区、校园展演,扩大非遗的社会影响。鼓励创作更多京剧、昆曲、评剧、河北梆子、北京曲剧等非遗戏曲精品力作,打造“大戏看北京”文化名片。建设非遗戏曲知识图谱,搭建数字戏曲基因库。
(四)推动传统工艺创新
加大对传统技艺、知名小吃等非遗项目的扶持力度,鼓励非遗企业开展创新,推动传统工艺与现代设计的结合。鼓励北京工美集团等单位通过创意设计、跨界合作,开发非遗旅游商品和纪念品,打造一批高质量的北京特色非遗国礼。鼓励北京市工艺美术高级技工学校等机构参与传统工艺品的设计与制作,为产品研发提供技术支持。鼓励各区挖掘饮食类非遗资源,通过举办美食主题的展演、制作技艺体验,打造地方特色的非遗美食品牌。支持在房山区、延庆区等区推出“非遗宴”等美食产品。
(五)丰富康养体验内涵
挖掘传统体育、游艺、杂技、中医药等非遗项目的文化内涵,促进与旅游体验的有机结合,打造健康、休闲、养生类旅游新业态。将传统医药类非遗项目体验和展示纳入中医药文旅消费示范乡镇和示范基地建设中,鼓励各区将中医药融入康养度假等旅游产品。支持在地坛公园、城市副中心举办中医药健康活动。
(六)拓展融合发展空间
面向入境游客,围绕“一城三带”非遗资源,讲好北京非遗故事,提升北京作为全国文化中心的文化传播效能。加强景区、度假区、休闲街区等旅游空间范围内的非遗代表性项目的保护与利用。鼓励在旅游景区、公园、民俗村、商业街区等举办非遗推广活动。鼓励各区在有条件的传统村落、街区、古镇设立非遗体验设施,因地制宜实现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鼓励延庆区在永宁镇建设非遗集聚区,为传承人在旅游空间开展传承实践和旅游服务提供便利条件,鼓励传承人参与旅游管理。将旅游空间作为展示弘扬北京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鼓励各区将乡村民宿与非遗资源有效对接,推出一批体现非遗特色的旅游民宿。
(七)丰富旅游产品供给
举办非遗购物、非遗美食活动,加强与电商平台合作,建设线上线下非遗销售渠道,开展非遗探店活动,支持非遗企业推出具有潮流和现代感、兼具技艺传承的国潮精品。鼓励各类社会文艺院团从非遗资源中汲取灵感和素材,开展旅游演艺创作。加强北京文化艺术基金对融入现代生活的非遗旅游创新活动和产品的支持,增强非遗的实用性与体验感。引导农业文化遗产地挖掘区域资源禀赋,围绕春夏秋冬、二十四节气等,推出北京市乡村非遗体验线路和产品。
(八)培育非遗旅游品牌
培育北京国际非遗周等品牌活动,办好北京国际非遗周,在服贸会文旅服务专题旅游展和北京新年倒计时等大型活动中开展非遗项目展示及体验。支持基层将传统表演艺术等类型非遗在“乡村大舞台”进行展演。结合北京中轴线非遗资源,推出北京中轴线非遗之旅图书。鼓励非遗保护单位、非遗传承人与文创企业开展交流活动,设计推出非遗旅游商品和文创产品。打造具有北京特色的非遗标识符号,授权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使用推广,为非遗项目营造良好的宣传环境与氛围。将红色文化融入非遗,鼓励北京市红色旅游景区推出有非遗元素的红色旅游产品。
(九)深化场景体验设计
不断丰富和完善北京非遗体验中心的功能,提高运营水平。鼓励各区建设非遗传承和体验设施,通过展示展演、非遗市集、研习教学和数字赋能等多种形式,增强互动演示和体验等功能,让游客切身感受北京优秀传统文化的独特魅力。鼓励聘请传承人作为专(兼)职讲解员,为游客演示、讲解非遗。
(十)完善人才培训体系
将旅游相关业务内容纳入非遗培训范围,深入开展非遗传承人研培计划,帮助传承人、保护工作者更加熟悉旅游行业特点和非遗资源。举办非遗与旅游融合培训班,将北京非遗内容纳入导游等旅游行业培训内容,帮助导游、讲解员等旅游从业者了解非遗法律法规、知识内涵和保护理念。支持市非遗保护协会、市文化和旅游行业协会等行业组织开展非遗培训。开展京郊文旅人才发展工程,提升文旅从业人员管理和服务水平。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重要性的认识,把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纳入非遗保护和旅游发展的重点工作,落实责任,明确重点。要加大非遗和旅游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指导非遗传承人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二)开展宣传推广
鼓励从事非遗保护和旅游行业的社会力量参与非遗宣传,形成合力,共建共享。各区要积极开展非遗与旅游融合实践探索,结合本区非遗资源形成特色,打造品牌。开展研讨、讲座等多种方式,及时总结交流非遗+旅游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挖掘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优秀实践案例,推动各类各级媒体宣传推广典型实践和有益经验。面向入境游客,推出非遗旅游体验宣传品,推动非遗主题旅游走向世界。
(三)加强总结和创新
各相关单位、各区要在非遗与旅游融合的各类产品创新和应用上下功夫,及时总结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工作取得的成效和不足,及时调整和优化政策措施。加强跨区跨部门之间交流学习,结合群众需求和市场趋势,不断创新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