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旅游委、各旅游接待单位:
为贯彻落实《旅游法》,加强旅游导览导向标识改造建设的规范化管理,我委组织编制了《北京市旅游导览导向标识设置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规范》规定了北京市旅游导览导向标识系统的构成要素,明确了导览导向标识系统总体的设计、设置和管理的原则与要求,是北京市旅游景区、乡村旅游、工业旅游、特色旅游街区、休闲娱乐场所、旅游功能区及旅游新业态等旅游目的地标识导览导向系统设置管理的主要依据。现将《规范》印发你单位,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