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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构] 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 [有效性] 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旅游
  • [成文日期] 2013-09-02
  • [发布日期] 2013-09-02
  • [发文字号] 京旅发
  • 关于开展提升公民出境旅游文明素养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旅游委(局)、各旅游企业: 

    一段时间以来,媒体连续报道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期间的各种不文明行为,引发较大舆论反响,也引起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旅游局的高度重视。市旅游委现就北京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指示精神,认真做好提升公民出境旅游文明素质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引导。各区县旅游委(局)要加大文明旅游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大力宣传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的重要意义,以及不文明旅游行为带来的危害,发挥舆论宣传在文明旅游工作中的推动作用。各旅游企业要充分用好宾馆饭店、旅行社、旅游景区、旅游车船等服务场所,加强对游客的宣传教育,引导游客自觉遵守《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和《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以下简称《指南》、《公约》),形成文明出游宣传引导的浓厚氛围。 

    二、强化行业自律。旅游协会和企业要发挥的自律作用,通过定制度、定规则、发倡议等方式,加强规范经营、文明服务。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要把文明旅游与现代经营管理结合起来,主动承担起面向游客的文明旅游宣传、服务和引导责任。 

    三、抓好教育引导。旅行社要进一步完善旅游团行前教育和告知制度,将《指南》和《公约》作为旅游合同附件或宣传资料,教育游客自觉遵守目的地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及风俗习惯,督促导游、领队发挥好文明旅游宣传员和监督员作用,形成“先知、会管、常提醒”的带团工作方式,及时规劝和制止旅游者的不文明行为。 

    四、及时报送信息。各区县旅游委(局)和各旅游企业,要及时上报开展提升公民出境游文明素质工作有关情况,特别是涌现的突出事迹、优秀人物、先进经验和创新做法,市旅游委将择优推荐上报国家旅游局。 

    联 系 人:游景军,85157303

    传真电话:65674140 

    电子邮箱:jianduguanli@126.com 

    附件:提升公民出境旅游文明素质工作动态情况表 


    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3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