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听,请说话(10s)
抱歉,没听清,请再说一遍吧
  • [发文机构]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 [有效性] 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旅游
  • [成文日期] 2024-04-30
  • [发布日期] 2024-04-30
  • [发文字号]
  • 关于印发《旅行社服务规范指引》《导游服务规范指引》和《旅游景区服务规范指引》(2.0版)的通知


    各区文化和旅游局、经开区宣传文化部:

    为进一步规范旅行社、导游执业和旅游景区服务行为,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据《一日游服务质量要求(DB11/T744-2023)》《旅行社地接服务规范(DB11/T 1925-2021)》《导游服务规范(GB/T15971-2010)》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7775-2003)等标准,针对旅行社经营、导游服务和旅游景区基础性保障服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2023年制定的《北京市旅行社服务规范指引》和《北京市导游服务规范指引》等相关规范指引修订升级为2.0版并正式印发。请各区加强对旅行社、导游和旅游景区的宣贯和培训,督促抓好贯彻落实,切实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北京旅游满意度和美誉度,提升首都旅游形象。

    特此通知。


    附件:

    1.北京市旅行社服务规范指引(2.0版)

    2.北京市导游服务规范指引(2.0版)

    3.北京市旅游景区服务规范指引(2.0版)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4月30日